澳洲基督教华人卫理公会真恩堂
Calvary Methodist Church
of Chinese Methodist Church in Australia

哥林多前书第九章
“向什么样的人,我就作什么样的人。无论如何,总要救些人。” (9:22)

参考主题:使徒的权利与福音的优先
引言
本章中,保罗通过个人经历探讨使徒的权利,放弃这些权利的原因,以及以福音为中心的生活原则。他以榜样的方式教导信徒,在福音工作中,愿意为了更大的目标舍弃个人权益。
约翰·卫斯理作为18世纪英国卫理宗的创始人,对于圣经经文的诠释既注重经文本身的原初语境,也关怀信徒灵命塑造与牧养应用。他在讲道、书信和著作中多次提及和实践了与本章相关的原则,例如为了福音缘故成为“众人的仆人”,以及在恩典中自我克制、追求成圣等理念。
1. 使徒的权利与合理性(9:1-14)
参考主要标题:使徒的权利与支持的合理性
· 经文内容:
保罗捍卫自己作为使徒的权利,包括接受经济支持的权利,并从逻辑、律法和生活常识三方面证明这些权利的正当性。
9:1-2:保罗作为使徒的身份和资格。
9:3-6:使徒有权利接受经济支持。
9:7-10:比喻:兵丁、农夫和牧人都应从其工作中得益。
9:11-12:属灵的撒种者理应收获物质的支持。
9:13-14:圣经支持传道人从福音中得养。
参考神学教义:
1. 事奉者的权利:传道人有权从福音工作中获得物质支持(提摩太前书5:17-18)。
2. 神的供应原则:神通过信徒支持祂的仆人,满足事奉者的需要(申命记25:4)。
3. 教会的责任:教会应当以爱心支持属灵领袖的工作,履行肢体的功能(加拉太书6:6)。
经文首先记录保罗以一连串反问为自己辩护:“我不是自由的吗?我不是使徒吗?我不是见过我们的主耶稣吗?你们不是我在主里面所做之工吗?”(林前9:1)。这些反问突出了使徒身份的几个要素:属灵的自由、亲眼见过复活的主,以及在主里面所结的工(哥林多教会本身就是他使徒职分的印证)。
从卫理宗视角看,使徒职分的真实性在于结出的果子。卫斯理非常注重服事的果效:若有人因听到福音的传讲而悔改、重生,这正是传道恩赐真伪的试金石。卫斯理在《新约注释》中解释说,哥林多人信主并领受圣灵各样恩赐,就是保罗使徒身份的盖印。如保罗在哥林多教会的经历类似,卫斯理本人的事工也常遭到当时教会中一些人的质疑,他以“圣灵所结的果子”来回应。这样的理解体现了卫理宗“普世牧场”的胸怀,也提醒我们评估传道人服事的真伪,首要看其服事是否建立生命、荣耀基督。
我们从经文中了解到,有些传教士来到哥林多教会,自认为比保罗更有资格。在他们眼中,使徒应该是一个拥有权柄、并且处处展现权柄的人。他们喜欢在众人之上作王掌权,认为不如此行的人根本不配在教会中承担责任。他们将基督徒的领袖看作是“作主”,而不是“作仆人”。因此他们批评保罗,因为他不是这样的人——他“太软弱”、“太温和”、太愿意为了他人的益处而放弃自己在基督里的自由。
于是,保罗清楚地解释了他如何看待自己在基督里的自由,特别是他如何有意识地、自由地为了他人的益处选择限制自己的自由。他坚称,这正是刚强的表现,而不是软弱的象征。
福音的核心在于耶稣的爱与自我牺牲,因此,若传道人坚持自己的权利,喜爱运用权柄,并从传福音的事工中谋取利益,这样的福音便无法被真正合宜地传扬出来。
福音对保罗来说是“第一”重要的(first importance)(参考哥林多前书15:3-4)。在保罗的生命中有很多其它事务也非常重要,但它们不是第一重要。对保罗来说,第一重要的是福音。
福音赋予我们的信心以生命。福音影响着我们生命中的方方面面。
在这段经文中保罗通过多个方面论述了为什么福音传道人有权获得经济上的补偿:
1. 这是神所差派的使徒的权利(9:1-6);
2. 当兵者有类似的权利(9:7)
3. 植葡萄园者有类似的权利(9:7)
4. 牧羊者有类似的权利(9:7)
5. 牛有类似的权利(9:8-9)
6. 耕地者有类似的权利(9:10)
7. 打谷者有类似的权利(9:10)
8. 神的仆人有类似的权利(9:11-12)
9. 祭司有类似的权利(9:13)
10. 这是传福音者的权利(9:14)
保罗在第9章里以自己为例,说明了在第8章和第10章论述的“自由”理念的成熟运用:他可以自由地接受哥林多教会的经济支持,但为了实现更高的目标,他放弃了这一权利。
保罗从5个方面论证他做为属灵福音传道人应从教会得到物质上的支持:
1. 保罗是耶稣基督的使徒(9:1-6):使徒们被赋予施展特殊神迹和奇事的能力,以证明他们所宣讲的信息(参希伯来书2:4)。保罗在哥林多传道期间就曾行过这样的神迹(参哥林多后书12:12)。
2. 人类社会中工人应得工价(9:7):也许在保罗的脑海中,他把教会比作军队、葡萄园和羊群。作为使徒,保罗身处战斗的最前线。他已经把哥林多教会比作耕种的田地(林前3:6-9),主自己也使用了葡萄树和枝子(约翰福音15)以及羊群(约翰福音10)的形象。
3. 旧约律法对应的规定(9:8-12):劳动者有权分享丰收的果实。正如牛耕地播种,后来又踩出收获的谷物(申命记25:4),同样,保罗在哥林多辛勤耕耘,撒下福音的种子,并见证了丰收。因此,他理应分享这场收割的一部分果实。
4. 旧约历史的实践(9:13):祭司和利未人靠着百姓带到圣殿的祭物和供献维生。如果旧约律法下的神职人员都由他们所服事的百姓供养(参申命记18:8-32;利未记6:14-7:36,27:6-33),那么新约恩典之下服事神的工人岂不更应当得到对应的支持吗?
5. 主耶稣的教导(9:14):参考路加福音10:7-8;马太福音10:10.
卫斯理一方面承认传道人的物质供应之合理性,另一方面却非常强调传道人当谨守清贫与知足的美德,以免贪恋今世利益玷污福音。卫斯理制定的《卫理公会大规章》(Large Minutes)中,对传道人的年金和花费有严格限制,目的在于避免传道人因财富而失去属灵能力。这与保罗提出“有权柄不作工”(即专职传道)的同时,在哥林多实践上却选择“亲手作工”相合(参徒18:3),都是为了福音的缘故节制自己。卫理宗的诠释特色并非否认传道人当得供应,而是在承认其正当性的同时,更强调传道人的呼召与责任高于物质利益。教会有责任供应服事者,而服事者有责任不滥用此权利、不以服事为谋利工具。这种张力在保罗和卫斯理的事奉中都得到平衡的体现。
2. 舍弃权利的自由与动力(9:15-18)
参考主要标题:为福音甘愿舍弃权利
· 经文内容:
虽然保罗有接受经济支持的权利,但他选择不使用,以免妨碍福音。他强调,传福音是他的责任和荣耀。
9:15:保罗并未使用这些权利。
9:16:传福音是他的责任,而非可夸之事。
9:17-18:他的赏赐是自愿放弃权利,以无偿传福音。
参考神学教义:
1. 福音优先的原则:为使福音不受任何阻碍,传道人可以选择放弃合法权利(马太福音6:33)。
2. 事奉的动力:传福音的责任源于神的呼召,而非人的奖赏(罗马书1:14)。
3. 牺牲与荣耀:属灵事奉以舍己为中心,反映基督的榜样(腓立比书2:5-8)。
忠心的传道人,无论是否得到报酬,都会传讲耶稣基督的福音。他们必须如此,因为他们肩负着神圣的使命,背负着属灵的责任,并蒙神呼召。正如司布真所说,“若一个人真正蒙神呼召进入事奉,我断言他无法逃避,也无法克制自己不去回应。一个真正被圣灵感动、蒙召传道的人,无法不去传讲神的话语。这呼召就像骨中之火,直到它熊熊燃烧,无法遏制。朋友或许会劝阻他,敌人可能会批评他,轻视他的人会讥笑他,但若他真是蒙天上呼召的人,他必不屈不挠,他必须传道!”
值得澄清的是,在第17节中保罗表达的关于“仆人”的意思。保罗甘心乐意地传讲福音,视之为自己最大的喜乐与荣耀,这在他的生平和书信中都清楚可见(罗1:5;11:13;15:15-16;林前 15:9-10;加 1:15-16;弗 3:8)。因此,这里所表达的“甘心”(ἑκών)与“不甘心”(ἄκων)的区别,并不是指乐意与勉强之间的对比,而是指可选的(自愿的)与必然的(责任的)之间的区别。保罗说,他受托了一项“职分”或“管家的责任” (οἰκονομίa)。 在当时,管家(οἱκονομοι)通常是奴仆。奴仆因命令而服从,与一个人主动选择去做某事,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这正是使徒保罗在此所指的区别。换句话说,保罗要表达的意思是“如果这只是我自己谋生的一种方式,那我当然会期待得到报酬。但既然这不是我的主意,而是神郑重托付给我的使命,我又怎会期待得到报酬呢?”
保罗的以上教导与主耶稣的教导有着相当完美的共鸣:“你们谁有仆人耕地,或是放羊,从田里回来,就对他说,你快来坐下吃饭呢?岂不对他说,你给我预备晚饭,束上带子伺候我,等我吃喝完了,你才可以吃喝吗?仆人照所吩咐的去作,主人还谢谢他吗?这样,你们作完了一切所吩咐的,只当说,我们是无用的仆人。所作的本是我们应分作的。”(路加福音17:7-10)
做为成熟的基督徒,保罗对他拥有的权利和有关约束做了综合的平衡考量。他没有权利放弃他在基督里的自由,但他有放弃自己权利的自由。
考虑到哥林多信徒在性欲(第5-7章)和饮食(第8-10章)方面被属肉体的情欲所支配,保罗所用的比喻极具震撼力——尤其是在我们今天的文化中,"我的自由"和"我的权利"几乎被视为不可侵犯的至高原则时,保罗的教导更具有深刻的警示意义。
保罗列出了三个理由,为什么他没有接受哥林多教会的经济支持:
1. 为了福音的缘故(9:15-18)
2. 为了罪人的缘故(9:19-23)
3. 为了他本人的缘故(9:24-27)
首先,保罗这样做是“免得基督的福音被阻隔”(9:12)
对金钱的错误态度,从教会最早的日子起就阻碍了福音的传播。亚拿尼亚和撒非喇 爱钱胜过爱真理,因此神击杀了他们(使徒行传5)。行邪术的西门 以为可以用金钱买到圣灵的恩赐(使徒行传8:18-24)。如今,他的名字已成为“贿买圣职”(Simony)的代名词,指的是以金钱买卖宗教职位和特权的行为。
在当时哥林多及其它希腊大城市中,以赚钱为目的的巡游传教者不乏其人。如今也是如此。“他们以敬虔为得利的门路。”(提摩太前书6:5)
“我们邀请神的儿女慷慨奉献。如果你还未信耶稣基督,我们并不要求你奉献,相反,我们要送你一份礼物——藉着信靠基督而得的永生!” 是一位牧养芝加哥慕迪教会(Moody Church)的牧师在奉献时讲的话。这里,奉献是说给信徒的,免得未信者因金钱问题跌倒,从而拒绝福音。
无偿传讲福音是保罗的夸耀(第15节),也是他的奖赏(第17-18节)。“那么,我能从中得到什么吗?当然!我享受传扬福音的喜乐,且不向你们收取任何费用,甚至连我的开支都不需要你们承担!”这是保罗为了他人的属灵益处所作出的决定。因此,哥林多信徒在处理祭偶像之物的问题上,也应效法保罗的榜样(第8,10章)。不让弟兄姊妹跌倒,永远优先于我们的权利。爱如此要求,福音更是如此要求。
卫理宗非常看重保罗这种“为福音甘心吃亏”的精神。卫斯理在其讲道和书信中,多次强调事奉主当有舍己的心志。他在给同工的书信中劝勉说:“凡事传福音不可有所图。体恤他人的需要而甘心适应各人(accommodableness)正是‘向众人作众人’的艺术,但须不伤自己的良心。” 这段话源自卫斯理写给门徒南希·波尔顿(Nancy Bolton)的一封信,其中卫斯理将accommodableness(随宜适应)定义为“成为众人效法保罗所说‘凡事讨人的喜悦,为要叫他们得益处’的教导”。他强调光有教规无法教人这样做,唯有“单一的眼目”(single eye,指纯粹为主的动机)加上神的恩典才能做到。这反映了卫理宗所强调的甘心顺服与舍己的事奉观:正如保罗自愿放弃权利,卫斯理要求他的传道人也当甘心顺服圣灵带领,不计个人得失地摆上。
让我们甘心乐意地放弃一切必要的权利,好让失丧之人毫无阻碍地听见福音——那关于神的儿子为赦罪和赐永生而受死、埋葬、并复活的好消息。耶稣放弃了祂的权利和特权,走上十字架。相比之下,我们像保罗一样效法主的脚踪,不过是微不足道的小事。
3. 为得人甘作仆人(9:19-23)
参考主要标题:成为众人的仆人,为赢得更多人
· 经文内容:
保罗愿意为福音适应不同群体的文化和需求,无论是犹太人、外邦人还是软弱者,他都成为他们中的一员,为的是赢得他们归向基督。
9:19:甘心作仆人,为赢得更多人。
9:20-21:与犹太人同住律法之下,与外邦人同住律法之外。
9:22:成为软弱的人,为赢得软弱的人。
9:23:一切所行,都是为福音的缘故,与众人同得福音的好处。
参考神学教义:
1. 福音的适应性:传福音者要以爱心和智慧适应不同文化和群体,但不能妥协真理(哥林多前书10:33)。
2. 事奉的灵活性:传道人需要放下自己的偏见,为基督的缘故接纳各类人(罗马书15:7)。
3. 共同得福音的好处:事奉的目标是为荣耀神并使众人分享福音的祝福(腓立比书1:5)。
“我舍己,只为赢得灵魂归向基督。” 是第19-23节的内容焦点。保罗在个人(9:19)、信仰(9:20)、社交(9:21)以及一切方面(9:22-23)完全舍己。拯救灵魂是使徒保罗的首要任务,这也应当成为每一位基督跟随者的优先使命。
做为一位为基督赢得灵魂的使者,保罗绝不可做任何基督徒被禁止的事,他也必须履行基督徒当尽的一切责任,好使无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都能得着救恩。
既摆脱所有人的束缚,又做所有人的仆人,“凡事谨慎,忍受苦难,作传道的工夫,尽你的职分。” 是保罗的座右铭。保罗是自由人,因此他可以为了他人的利益将自己的权益放在一边。
保罗不是一个变色龙,不会随着不同的处境改变自己的信息和方法。他也不是一个妥协者,不会为了取悦听众而调整自己的信息。他是基督的使者,而不是政治家。
在保罗的时代,犹太人和外邦人之间是由律法和神的约分开的(弗2:11-15)。但在保罗的个人生活中,他刻意避免冒犯犹太人或外邦人。他不会在犹太人面前炫耀自己的自由,也不会在外邦人身上强加犹太人的律法。保罗只是调整他的布道方式,使之适应不同的群体:
当他向犹太人传道时,他从旧约的列祖讲起;
当他向外邦人传道时,他从创造万有的神讲起。
(参考使徒行传)
值得注意的是,我们的主耶稣也采用了同样的方法:
对高贵的犹太人尼哥底母,耶稣谈论的是属灵的重生(约翰福音3);
对撒玛利亚妇人,耶稣讲论的是活水(约翰福音4)。
耶稣是灵活而有智慧的,保罗跟随了祂的榜样。耶稣和保罗都没有固定不变的“布道公式”,适用于所有情况。真正的好见证人是搭建桥梁,而不是筑起围墙。
这并不是妥协,而是完全顺服那更高的爱之律法。保罗跟随救主的榜样,谦卑自己,成为众人的仆人。
卫斯理也反复强调不可逾越良心界限。在他给助手的忠告中说:“Accommodableness只是尽力在不违背良心的前提下成为众人。” 也就是说,迎合他人不是没有底线的迎合;一旦涉及核心真理或圣洁原则,宁可得罪人也不可得罪神。这与保罗所言“我在神面前不是没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相一致。卫斯理本人体会到,在传福音时既要避免不必要的文化冲突(例如他后来赴美宣教时,也尝试学习一些北美殖民地的新方式),又要坚持救恩道理不妥协。他曾批评某些传教士完全迎合世俗以致失去见证的做法,称之为“丧失了福音的锋芒”。因此,卫理宗诠释本段时会平衡地指出:基督徒当有“文化适应力”,却不可失去“福音批判性”。
值得注意的是第22节“向软弱的人,我就作软弱的人,为要得软弱的人。”中提到的“软弱”群体。保罗使用“软弱”这个词,是用来形容那些因为没有运用某些属灵恩赐(如智慧或知识)而被认为低人一等的人。这些人被自视为精英或“有知识者”所轻看,因此觉得自己软弱。然而,在神的眼中,这些所谓的“软弱者”即使没有这些(仅仅是)人的标志,依然属于祂。因此,“软弱”一词不应被视为贬义词,也不应被理解为对某些人有缺陷或不足的描述。 “这段讨论强调了保罗对软弱者的温柔关怀。但与前几节所提到的犹太人和外邦人不同,这些软弱者已经是基督徒。保罗并不是要赢得他们归信,而是要帮助他们更刚强,或防止他们滑落跌倒。他尊重他们的良心软弱,并调整自己的行为,以此扶持他们。”(里昂·莫里斯)
在传福音方面,我们像亚波罗一样,是保罗的同工(哥林多前书3章),是为基督赢得灵魂而事工的。我们应当竭力完成主交给我们的功课。保罗接下来在24-27节以运动员为例讲的就是如何完成这个目标。
4. 为永恒的奖赏竭力奔跑(9:24-27)
参考主要标题:竭力奔跑,得永恒的冠冕
· 经文内容:
保罗用竞技的比喻鼓励信徒像赛跑者和拳击手一样有纪律地生活,为赢得属灵的奖赏。他以自己的自律为例,提醒信徒要为永恒的目标努力。
9:24:赛跑的人争取奖赏,信徒应全力以赴。
9:25:属灵的奖赏比属世的奖赏更重要。
9:26:奔跑有目标,战斗有方向。
9:27:保罗严于律己,以免自己被弃绝。
参考神学教义:
1. 基督徒的属灵竞赛:信徒应有明确的目标和方向,努力完成属灵的使命(提摩太后书4:7-8)。
2. 永恒的冠冕:信徒的奖赏是永恒的,与属世的短暂成就形成鲜明对比(彼得前书5:4)。
3. 自律的重要性:基督徒生活需要属灵纪律,避免偏离神的旨意(提多书2:11-12)。
哥林多每两年举办一次“地峡运动会”,是仅次于奥林匹克运动会的重要体育赛事。哥林多人对竞技比赛并不陌生。在希腊竞赛中,只有一名赛跑者能赢得橄榄枝冠冕,但在基督的审判台前,每一位信徒都有可以赢得那不能朽坏的冠冕。这冠冕是赐给那些为了服事基督、拯救失丧之人而自律克己的人。他们控制自己的身体,专注于属天的目标,不被世俗所动摇。
自律意味着放弃好的和更好的,只为追求最好的。
基督徒奔跑天路,并不是为了得救进天堂。他之所以在这场竞赛中,是因为他已经借着信靠耶稣基督而得救。这里并不是在讨论失去个人救恩的问题。在古希腊比赛中,被取消资格的运动员不会失去公民身份,他只是失去了赢得奖赏的机会。整个重点在于奖赏,而保罗不愿意失去自己属灵的奖赏。
保罗所惧怕的是,一个真正的基督徒可能会因某些原因而失去为主服事的资格,特别是失去在犹太人和外邦人中成为有效得人灵魂者的资格。被取消资格的行为可能是伦理上的、道德上的,甚至是神学上的偏差。正如3:15 所指出的,在基督审判台前的烈火中,人的工作有可能被焚毁殆尽(参见林后5:10),但那人仍然得救(虽然如同从火中经过一般)。
卫理宗强调人需要“靠恩典持守圣洁直到终了”,救恩之路上有“成圣” (Sanctification) 的过程,需要信徒竭力配合神的恩典。在教牧上,卫理宗会用保罗此处的自我省察来劝勉信徒:切莫自恃过去的经历而懈怠,反要“恐惧战兢作成得救的工夫”(腓2:12),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奔那摆在前头的路程。
为了享受赢得失丧之灵魂的喜乐,保罗必须严格自律,这包括放弃自己的权利。这正是整章的主题:权柄(authority)(权利,rights)必须与自律相平衡。如果我们想要服事主,并得着祂的奖赏与认可,我们就必须愿意付上代价。
宗教式的禁欲主义是不健康的,是没有属灵价值的(歌罗西书2:18-23)。然而,有规律的饮食、锻炼和休息,以及在圣灵引导下保持平衡的生活,是值得重视的。我们或许自鸣得意地庆幸自己不抽烟、不喝酒,但我们的暴饮暴食和肥胖问题呢?许多基督徒无法自律地管理时间,以至于无法保持稳定的灵修生活或查经计划。
保罗一生只有一个伟大的目标:借着拯救失丧之人和建立圣徒来荣耀主。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他愿意付出任何代价,甚至愿意放弃自己的权利!他甘愿牺牲眼前的利益,换取永恒的赏赐;放下即时的享乐,换取永恒的喜乐。
保罗希望我们作为基督的得人者,能够有一个好的开始,持续奔跑得好,并最终完成得好。这需要严格的自律,但最终我们会发现——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卫理宗的牧养理念强调“全然成圣”(Entire Sanctification,即爱神爱人达到成全的境界),虽然人有软弱,但在今生靠圣灵的大能,可以不断长进,趋向基督的完全品格。这需要持续不断的自我省察和操练,就如保罗以赛跑和斗拳象征的那样,需要耐力和决心。正如卫斯理在《基督徒的完完全全之爱》中所言:“没有节制和恒心,就不能奔走天路;没有完全的爱,就算不得天国的得胜者。”(参考《卫斯理标准讲道集》)。
总结
· 使徒职分与果效:卫理宗强调“凭果子认树”,使徒职分的正当性不在于头衔,而在于福音果效与圣灵同在。卫斯理以复兴运动为其事奉合法性的印证,鼓励所有信徒活出“君尊祭司”的生命影响力。
· 权利与舍己的张力:卫理宗在传道人的供养问题上主张平衡:教会应供应,传道人则应节制。卫斯理实践“三项理财原则”——“多得、少用、全给”,反映出不使福音因财利而受损的清贫精神。
· 文化适应与真理坚守:卫理宗承接保罗“向众人作众人”的精神,强调以爱为动机的文化适应,但不妥协福音真理。卫斯理用通俗语言、诗歌和问答形式广传救恩,体现“普遍恩典”的传福音策略。
· 灵命操练与成圣追求:保罗的赛跑比喻激励信徒为得属天冠冕自律奔跑。卫理宗以“基督徒完全”为目标,强调纪律与节制,并透过小组问责、灵修生活培育圣洁生命。
《哥林多前书》第9章通过保罗的自述,为我们展示了福音工人当具备的权柄意识、舍己精神、灵活智慧和自律品格。
卫理宗在解读本章时,透过约翰·卫斯理的神学和实践,赋予这些主题以鲜活的诠释和榜样:卫斯理效法保罗,坚守使徒信仰传统却勇于创新宣教方法;他维护事奉权利却甘心放下一切阻拦福音之物;他广传救恩给万民又催促信徒竭力奔跑成圣。
卫理宗独特的诠释既有对加尔文主义的补充平衡(例如强调救恩中的人责),也有对当代教会的启发(例如强调整全宣教与门徒训练并重)。
对今天的传道人和信徒而言,本章经文和卫理宗的注解共同呼唤我们:
为福音,我们既要像自由人又如仆人;
在恩典中,我们既要领受权利更当尽上责任;
在世界中,我们既要入乡随俗也不可同流合污;
在赛程中,我们既要仰望恩典也当奋力向前。
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像保罗那样,“不以性命为念,也不看为宝贵,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从主耶稣所领受的职事,证明神恩惠的福音。”(徒20:24)。这也是约翰·卫斯理留给卫理宗后人的榜样与嘱托。愿我们今日的教会,在学术反思与牧养实践中,融合圣经真理与前人智慧,跑那当跑的赛程,得那永不朽坏的荣耀冠冕。
应用问题:
1. 你是否愿意为了福音甘愿舍弃个人权益?
2. 你如何在不同的文化和人群中传扬福音,同时保持真理的纯正?
3. 你的属灵生活是否有明确的目标和自律,以追求神的永恒奖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