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基督教华人卫理公会真恩堂
Calvary Methodist Church
of Chinese Methodist Church in Australia

哥林多前书第五章
“你们既是无酵的面,应当把旧酵除净,好使你们成为新团,因为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已经被杀献祭了。”(5:7)

参考主题:教会中的圣洁与属灵纪律
引言
· 哥林多前书第5章探讨教会如何面对严重的罪恶问题,特别是淫乱行为对教会圣洁的威胁。保罗呼吁采取属灵纪律,将罪恶从教会中清除,以维护基督身体的纯洁。
1. 教会中不容忽视的罪(5:1-2)
参考主要标题:淫乱之罪的严重性与教会的错误反应
· 经文内容:
保罗指出哥林多教会中发生了一件极其严重的淫乱之事(人与继母同居),甚至连外邦人都认为这是不道德的,但教会却没有采取行动,反而骄傲自满。
5:1:罪的描述——淫乱行为的严重性。
5:2:教会的错误态度——骄傲自满,未施行纪律。
参考神学教义:
1. 罪的污染性:罪不仅影响个人,还会危及整个教会的圣洁(加拉太书5:9)。
2. 教会的责任:教会必须警醒,不容罪恶滋生(以弗所书5:11)。
3. 圣洁的要求:教会作为基督的身体,必须保持纯洁(彼得前书1:15-16)。
在教会生活中,有时最大的危险并非来自罪本身,而是来自对罪的沉默与容忍。
哥林多前书第5章所揭示的问题,正是哥林多教会明知有严重罪行存在,却选择视而不见、袖手旁观。这种不作为,不仅危害教会整体的圣洁,也使犯罪者无法悔改归正。
主耶稣在马太福音18:15-17中亲自教导我们,当弟兄犯罪时,应由个人私下劝戒开始,若不听,再带一两位见证人同行,最后若仍执迷不悟,就要告诉教会。若连教会的劝诫也不听,就要将他当作外邦人和税吏看待。这不是出于定罪,而是出于对灵魂的挽回之爱。正如约翰·卫斯理在《联合会的性质、目的及总规则》(The Nature, Design, and General Rules of the United Societies)中教导:“若我们中间有人不遵守这些规条,持续地违背这些行为规范,我们会以爱心劝戒他们。若他们仍不悔改,就不再被视为我们团契的一员。” 卫斯理在其讲道《论神的葡萄园》(Sermon 107)中进一步强调,纪律是神赐予教会的重要属灵帮助之一。他认为卫理宗的纪律“既简单又合乎理性”,能使教会发现并温和处理不按真道而行的信徒,使整个属灵群体在敬虔中得以坚立。这种纪律制度,正是为了教会的纯洁与合一,免得如葡萄园结出“野葡萄”(赛5:4),失去神所赐的圣洁见证。
教会若放任罪人继续行恶而不加劝戒,不仅是害了那人,也是毁坏整个基督身体。因此,面对明显的罪行时,教会若选择沉默,就已经偏离了主所设立的真理与爱心之路。
庆祝逾越节却不遵守清除旧酵的命令,是自相矛盾的。人怎能带着旧酵来庆祝逾越节呢?哥林多教会又怎能在“公开容忍”(5:2)旧酵(淫乱,5:8-11)的同时,庆祝他们在逾越节羔羊基督里的新生命呢?这种“容忍”与“因信称义”是不沾边的。
没有一个教会是完美的,但人的不完美绝不能成为犯罪的借口。教会纪律不是一群 “虔诚的警察们 ”去抓罪犯。相反,它是一群心碎的弟兄姊妹寻求挽回家庭中犯错的成员。
保罗在这里给出了三个明确的指令:
· 为罪哀痛(5:2)
· 对罪审判(5:3-5)
· 清除罪孽(5:6-13)
这里所说的罪是一种乱伦形式的罪。在旧约里是要被治死的(利未记20:11),在外邦人的法律里也是要被定罪的。(5:1)教会以外的人对基督徒见证和正直的看法的确是非常重要的。经文没有告诉我们,哥林多的信徒为什么会对此还“自高自大,并不哀痛”。(5:2)这可能是对基督徒自由的扭曲理解(6:12,10:23-24),或对人类性伦理的严重缺乏正确认知(涵盖第6章和第7章的大部分内容),甚至可能该男子有较高的社会地位。
基督徒的生活是一场盛宴(哥林多前书5:8),但有时它也会变成一场葬礼。每当基督徒弟兄或姐妹犯罪时,家人就应该哀悼,并设法帮助堕落的信徒(加拉太书6:1-2)。
应该注意的是保罗首先责备的是教会会众,及其他们对这个罪的态度,而不是犯罪的那个人(如果是我们的话,可能首先把矛头指向那犯罪的一对男女)。保罗在这里更担忧的是整个教会的纯正与完整。另外,保罗没有提及那个犯罪的女人,所以有可能她并不是信徒。
2. 属灵纪律的必要性(5:3-5)
参考主要标题:在教会中审判罪恶
· 经文内容:
保罗以属灵权威宣布对这名犯罪者的审判,并要求教会将其“交给撒但”,以使其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得救。
5:3-4:保罗虽不在现场,却以属灵权柄参与此事。
5:5:将犯罪者交给撒但,为了拯救其灵魂。
参考神学教义:
1. 属灵权柄的运用:教会领袖被赋予神的权柄以施行纪律(马太福音18:15-17)。
2. 纪律的救赎目的:纪律的最终目的是让犯罪者悔改,恢复与神的关系(希伯来书12:6-11)。
3. 罪的属灵后果:罪的刑罚可能包括身体的毁坏,但神的恩典仍可带来灵魂的救赎(罗马书6:23)。
“教会纪律的所有形式都是由教会的元首——基督——所设立的,为的是教会肢体的健康与福祉。如果在必要时因顾及名声,或为了维持一种实质上虚假的合一,而回避教会纪律的实践,最终只会导致教会的软弱和病态的属灵生命。”(罗伯特-索西)
鉴于情况的严重性,保罗(以使徒的身份及权柄)的指示很直接:“把行这事的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5:2)
在宣读判决之前,保罗先列出了四个执行判决的条件:
第一, 他通过圣灵的工作在这行动中亲自参与(第3a节);
第二, 他的使徒权柄等同于使徒的临在(第3b, 4节,见前文讨论);
第三, 教会作为一个整体郑重地聚集;
第四, 他们同心合一,奉耶稣基督的名求告祂的大能。
在这四个条件满足的情况下,宣判随之进行。这一过程涉及多个阶段,并且具有多个目的:
第一, 他们将犯罪者交给撒但;
第二, 中间过渡目标是败坏其肉体;
第三, 最终的积极目标是在主的日子里,使其灵(希腊文pneuma)得救(5:5)。
开除某人的教会会籍是根据耶稣基督的权柄--以祂的名义--而不仅仅是根据当地教会的权柄。教会成员资格是一件严肃的事情,绝不能马虎或掉以轻心。
“要把这样的人交给撒但”(5:5)并不是剥夺他的救赎,因为神的救赎不是教会赐的。除非凭借主耶稣的大能,否则教会团体无权将任何人置于撒旦的魔爪之下。
当基督徒与主和当地教会保持团契时,他享受一种不随便被撒旦攻击的特殊的保护。但当他被教会驱逐出去之后,他则是敌人的 “公平猎物”。神可以容许撒旦攻击他的肉体,使其悔改并归回主。这种悔改并不是自动会发生的。并不是说把人逐出教会的行为本身就能拯救他们。但在这个人的情况下,这正是保罗所盼望的结果。同样,在提摩太前书1:20 中,这是保罗唯一一次谈到类似的做法:把人交给撒但,“使他们受责罚,就不再亵渎了”,他同样抱有这样的期望。
与此同时,我们看到,撒旦对人的攻击限于肉体,致命的或暂时的,但无法超出神的权柄,撒旦成为神让信徒悔罪,并再次成圣的工具。基督徒的灵是在神的权柄里的。因此犯罪的信徒,在悔改那日也可以像约伯那样说“我从前风闻有你,现在亲眼看见你。因此我厌恶自己,在尘土和炉灰中懊悔。”(参考约伯记42:5-6)
必须强调的是,这个罪人已经失去了他在这个世界上所有潜在的生命价值,因此也失去了当他达到永生的丰盛时因忠心管理神的恩赐而得到奖赏的所有希望(参见哥林多前书3:11-15)。他会得救,但比起那些浪费神赐予他或她作为基督徒的所有机会的人来说,他甚至更加渺小。
另一方面,除非他因此被逐出教会,交给撒旦去败坏他在尘世的躯体,否则他很可能会堕落成一个彻底的叛教者,他实际上是在践踏神之子,把祂重新钉在十字架上,成为那些完全不可能恢复的人之一。(参考希伯来书6:4-8)
因此,这位哥林多的基督徒确实需要以这种激进的方式被管教,这完全是为了他自己的好处。他选择了践踏自己的良心,就像许米乃和亚历山大(提摩太前书1:20)一样,他需要让自己的良心对这种‘亵渎’的永恒后果重新敏感起来。
3. 罪对教会的影响(5:6-8)
参考主要标题:如酵的罪必须清除
· 经文内容:
保罗用酵的比喻说明罪的扩散性,提醒信徒要清除罪恶,像逾越节一样成为无酵的面。
5:6:罪如酵能扩散,教会不能容忍。
5:7:基督是我们的逾越节羔羊,信徒必须洁净。
5:8:信徒要过无酵节,远离恶毒与邪恶,追求真诚与真实。
参考神学教义:
1. 罪的传染性:罪恶若不被制止,会像酵一样扩散,危害整个教会(加拉太书5:9)。
2. 基督的救赎:基督作为逾越节的羔羊,祂的献祭使信徒成为圣洁(约翰福音1:29)。
3. 信徒的圣洁生活:信徒应弃绝罪恶,活出与基督救赎相称的生命(罗马书12:1-2)。
酵母是罪的象征。它虽小却极具影响力,暗中运行,使面团膨胀,并迅速蔓延。
在哥林多教会,那位犯罪的成员就像一小块酵母,正在玷污整块面团(即整个会众)。他的罪就如同身体里的癌细胞,必须通过果断的手术将其除去。
保罗提醒哥林多教会的信徒:你们是逾越节的子民。你们被呼召成为纯洁,无玷污,无酵(无恶毒,无邪恶,5:8)和圣洁的人,而事实上你们已经是这样的人了。
对于那些熟悉旧约圣经的基督徒来说,这种彻底脱离“旧的”并专注于“新的”的观念,会让他们联想到出埃及和逾越节所展现的“救赎”模式。以色列民通过神的大能作为,从埃及被救赎出来,进入了新的身份,地位和生活方式,成为神的子民。这正是《圣经》警告信徒不可随意与那些习惯性回到“旧路”的基督徒混杂同行的背景。
整个基督徒的生命是一场持续不断的逾越节庆典! 这正是信仰的核心所在。基督徒的每一次呼吸,都是向那位借着耶稣——真正的逾越节羔羊——施行救赎的神,默默献上的感恩诗歌。基督徒的每一个行动,都是这场无尽的逾越节礼仪的一部分。
而在这个逾越节庆典中,绝不可有酵(行淫乱的,或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骂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5:11)正如犹太人必须在无酵的情况下庆祝他们从奴役中的解救,基督徒也必须不断地庆祝自己从罪中得释放,绝不能与那些他们已经被救赎脱离的事物(罪)妥协。
我们每个人都会在神的律法下犯罪,因而需要洁净。保罗在这里并不是要求完全无瑕的圣洁或绝对的纯洁;他所恳求的是诚实和真理,(5:8)因为哥林多教会面对的问题是纵容犯罪,乐此不疲地犯罪。
然而,我们可以想象,在今天的教会中,如果提出这样的建议,会引发愤怒的抗议(“没有爱心!”“不包容!”“论断人!”)。对此,保罗可能会回答:如果医生告诉你必须立即动手术,这个医生是没有爱心,还是在论断你呢? 我们真的希望有一个“容忍”病毒,细菌和癌细胞的医生吗?如果我们说保罗在第11 节中提到的道德问题与疾病不同,那么我们真能确定是不同吗?这些问题是在建设社会,还是在毁灭社会?
世界正在期待看到这样的教会——一个认真对待罪的教会,完全享受赦免的教会,在聚集敬拜时,既充满喜乐的庆祝,又带着对神同在和权柄的敬畏之心的教会。“当我们胜过那些毁灭他人的势力时,人们就会开始看见,我们所宣称拥有的救恩,确实具有意义,目的和真实的理由。”(斯蒂德曼)
4. 与罪恶划清界限(5:9-13)
参考主要标题:教会内外的区别对待
· 经文内容:
保罗澄清他之前的教导,解释信徒应与教会内的恶人断绝关系,同时指出审判外邦人是神的工作。
5:9:不要与淫乱的人相交。
5:10:澄清教导:此指教会内的恶人,不是世上的人。
5:11:信徒不可与自称为弟兄却犯罪的人交往。
5:12-13:教会负责审判内部的人,外邦人由神审判。
参考神学教义:
1. 教会内外的界限:教会有责任保持内部的圣洁,而外邦人的审判是神的主权(马太福音13:24-30)。
2. 纪律的执行范围:教会纪律针对信徒,而非未信之人(哥林多后书6:14-18)。
3. 属灵合一的本质:信徒的交往应建立在共同的圣洁与顺服上(以弗所书5:3-4)。
我们从第9节了解到,《哥林多前书》并不是保罗写给哥林多教会的第一封书信,之前至少还有一封。
在保罗列出的罪中(5:10-11),我们可能觉得“拜偶像”与我们无关。其实不然。“今天,奴役人心的偶像是消费社会的偶像。例如:通过不可逆的自然掠夺来提升生产力的崇拜、对科技的盲目信仰、将私有财产视为不可侵犯的权利、炫耀、时尚、业绩、成功。这些就是消费社会的偶像。”(雷内-帕迪拉)
保罗在前面的经文里已经要求哥林多教会把教会里犯罪的信徒“赶出团契”,(这是直接引用申命记里神的旨令)“交给撒旦”,“除净旧酵”。这里保罗再次提出“审判教会内的”(而不是教会外的)(5:12),把恶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5:13),“不要与他们吃饭”(5:11)。这里的“吃饭”,比较普遍的理解是“圣餐”。保罗对此在第10-11章中有进一步的说明,我们从中可以看到圣餐的重要性,如果对其不经意,会给教会带来各种伤害。
基督徒的生活不是孤立式的,而是分离式的。我们无法避免接触罪人,但可以避免被罪人污染。我们应该是这个世上的“光”和“盐”。(马太福音5:13-14)
马丁路德曾经这样告诫我们,“神的国度应当在你们仇敌中间。凡不愿接受这一点的人,就不想真正属于基督的国。他们只想与朋友同在,坐在玫瑰和百合花丛中,而不愿与罪人同行。哦,你们这些亵渎基督、背叛基督的人!如果基督像你们一样行事,又有谁能被拯救呢?”
总结
· 教会的圣洁性:教会是基督的身体,必须对罪采取明确的态度,保持圣洁和见证。
· 纪律的必要性:属灵纪律的目的是悔改与拯救,而非毁灭。
· 信徒的生活态度:信徒应追求个人圣洁,并在教会内外彰显基督的圣洁生命。
应用问题:
1. 你是否意识到罪对个人和教会的危害,并采取积极的态度抵抗罪恶?
2. 你如何在属灵领袖的指导下参与教会的建造,维护教会的圣洁?
3. 你是否在生活中与罪恶划清界限,活出逾越节羔羊洁净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