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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摩太前书第二章

我劝你第一要为万人恳求、祷告、代求、祝谢。

提摩太前书第二章

提摩太前书第二章的内容主要包括:保罗教导教会要为万人祷告,包括为掌权者祷告,以求平静安稳的生活(1-4节);强调神愿意万人得救,认识真理(5-7节);指示男性要在无愤怒和无争论中祷告(8节);关于女性,保罗教导她们应以端庄和敬虔的方式穿着,安静学习,不在教会中担任教导或行使权威(9-15节)。这些指示反映了在教会中的敬虔生活和秩序。


“凡事都要规规矩矩地按着次序行” (哥林多前书14:40)是神对教会运作一切事工的要求。而这正是提摩太在以弗所教会面临的问题。


男人在教会带领祷告是头等要务(v.2:1-8)


“多祷告,多力量!无祷告,无力量!” 祷告与传道在使徒事工中就已占有同样重要的地位(使徒行传6:4)。牧师和教会成员都需要预备好祷告。我们的心必须与神彼此合一。 我们必须真正愿意祷告,而不是仅仅为了取悦于人(就像法利赛人那样,马太福音6:5)或履行宗教义务而祷告。当一个地方教会不再依靠祷告时,神就不再祝福它的事工。


1. 祷告的对象:“万人”(v.2:1)教导我们应该为所有有关的人,未得救的人和得救的人祷告,为我们身边的人和远方的人祷告,为敌人和朋友祷告。保罗特别劝诫我们为当权者祷告,即使我们无法尊重某些当权者,我们也必须尊重他们的职位(因为那是神所设立的,罗马书13:1),并为他们祷告。


2. 祷告的理由:因为这是“好”的,是取悦神的。也就是说,我们必须按照神的旨意祷告。而神的旨意是“愿意万人得救,明白真道” (v.2:4)。这里的“万人”并不是世界上的每一个人,而是指各类人(犹太人,外邦人,富人,穷人,各类宗教人)。而要被救赎首先必须“明白真道”。我们的责任是为迷失的灵魂祷告,向他人传讲福音。


3. 祷告的根基:我们祷告的是建立在耶稣基督为救主和中保的根基上的。当初约伯的抱怨之一就是没有“中保”(约伯记9:33)。主耶稣说祂来就是“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马太福音20:28)。神命定了终点(失丧之人的得救),也命定了达到终点的手段:祷告和传道。我们为“万人”祷告,因基督为“万人”而死,因而神的旨意是使“万人”得救赎。


4. 祷告的心灵:首先是“圣洁的手”。“清洁的手”(Clean Hands)象征着无可指责的生活。“谁能登耶和华的山?谁能站在他的圣所?就是手洁心清,不向虚妄,起誓不怀诡诈的人”(诗篇24:3-4)。如果我们的生活中有污点,又不向神认罪,我们就不能有效地祷告,也不能指望神会回应我们的祷告。其次是“无忿怒,无争论”。一个经常与他人发生争执的人,一个只会制造麻烦而不是建造和平的人,是无法通过祷告从神那里得到回应的。


有效的祷告要求我们与神保持正确的关系(圣洁的手)并与其他信徒保持正确的关系(无忿怒,无争论)。耶稣也教导了同样的真理(马可福音11:24-26)。因此,正确的心态对祷告和在教会中敬拜神至关重要。靠着基督的恩典,让我们的心在神面前洁净。


女人当顺服(v.2:9-15)


“顺服”在保罗的书信中出现过多次。例如,“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这在主里面是相宜的”(歌罗西书3:18),“又当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顺服。你们作妻子的,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以弗所书5:21-22)。在这里“顺服”的原文字面意思是“在…军衔以下”。在军队服过役的人都知道,“军衔 ”与秩序和权柄有关,与价值或能力无关。一位少校比士兵的军衔高,这并不意味着少校比士兵优秀,而是少校比士兵的军衔高,因此更有权柄。在这里保罗讲的不是价值,男女的价值是一样的。


军队如果没有等级权柄就会陷入混乱,社会也同样会陷入混乱。雇员应服从雇主(以弗所书6:5-8)公民应该服从政府当局,即使当局不是基督徒(罗马书13;彼得前书2:13-20)。


“顺服”不是征服。顺服是重新认识神在家庭和教会中的秩序,并喜乐地服从它。顺服是属灵成长和事工的关键: 丈夫应该顺服于主,基督徒应该彼此顺服(以弗所书5:21),妻子应该顺服于主和丈夫。保罗鼓励妇女在生活的几个方面做出见证。


得体的服饰(v.2:9)


这里指的是得体有序(decent and orderly)的着装。


保罗在这里勉励神的子民,不要被外在的美所吸引,也不要被世俗的财富所诱惑,而是要通过基督般的品格来敬拜神。


以弗所是女神亚底米的所在地。以弗所教会的成员可以看到神庙那编发招展的妓女在她神庙的柱子附近徘徊。在以弗所,妇女的着装方式表达了贞洁与淫乱之间的区别。


神希望祂的子民抵制一切与性不道德和物质奢华有关的事物,男人祈祷时要不争辩的同时,女人祈祷时要不张扬,“不以编发、黄金、珍珠,和贵价的衣裳为妆饰”(v.2:9)。 保罗在这里并没有禁止女人穿漂亮合体的服饰,他强调“内心”的美是只有基督才能给与的真正的美,他主张平衡和得体,强调谦虚和圣洁的品格。


在理解《圣经》中关于妇女在教会中的角色的教导时,似乎“争议”四起。具体看来有五点:


1. 它是引起争议与分裂的话题:近年来,没有什么问题比妇女在教会中的角色更容易引起分裂了。它甚至导致整个教派分裂。


2. 用社会文化来否决《圣经》经文的教导:在现代人看来,提摩太前书2:11-12听起来像性别歧视(gender discrimination)。禁止女性教导男性这一想法本身就会在当今世界引发政治丑闻。因此会有巨大的社会压力让“社会文化”这个宾来夺“圣经真理”这个主。


3. 用教会历史惯例来决定《圣经》经文的应用:每当涉及到妇女在事工的角色,许多教会会说,“我们从来没有这样做过”。从而,妇女的属灵恩赐往往被边缘化,同时导致教会的贫瘠。


4. 个人观点歪曲我们对《圣经》经文的理解:“我不喜欢那节经文”。诚然,有些《圣经》经文很难让人喜欢,但它们揭示了圣灵(神)的心意,所以无论喜欢与否,都应该相信并应用于日常生活中。


5. 经文本身其表面的字意带来的难度:神给出的“沉静”,“顺服”,“讲道”,“辖管”(v.2:11-12)的属灵教导是什么?“夏娃被引诱”(v.2:14)到底与神(通过保罗)给出的有关管理教会的旨意有什么关系?而“必在生产上得救”(v.2:15)又在跟我们说什么?


如果我们对《圣经》中关于教会中妇女的内容有异议,我们的问题不是对保罗(或彼得, 彼得前书3:1-7),而对赐下圣言的我们的主有问题(提摩太后书3:16-17)。《彼得后书》再一次提醒我们尽管“亲爱的兄弟保罗”的“信中有些难明白的”,但“他一切的信上”“讲论这事”是“照着所赐给他的智慧写”的(参考彼得后书3:15-16),是我们的主通过保罗对教会发出的旨意。


然而,我们发现,那些最令我们震惊和惊讶,甚至愤怒和冒犯我们的经文,正是我们最需要聆听的经文。


敬虔的工作(v.2:10)


妇女的地位在当时的罗马时代是非常低微的,但是福音改变了这一切。在加拉太书3:28中明确了在基督的身体里妇女与男人的同等的地位。无数敬虔的妇女在教会事工中做出了非凡的工作。


《圣经》在这方面有许多记载(参考:马利亚(耶稣的母亲)(路加福音1:46-55),马大和马利亚(伯大尼的姐妹),(约翰福音11:1-44),吕底亚(使徒行传16:14-15),腓比(罗马书16:1-2),等等)。这些例子显示了在基督的福音中,妇女被赋予了极高的价值和尊荣。她们在教会中的服侍和事工,见证了神如何通过她们的敬虔工作来扩展祂的国度和荣耀祂的名。


沉静地学道(A woman should learn in quietness and full submission. v.2:11)


首先,无论男女,“沉静”和“顺服”是学习《圣经》(道)时必须进入的状态。这两个词并非歧视妇女,辖制妇女如何学道,而是男女通用的。


任何老师都非常清楚,如果一个学生不“沉静”听讲,而在老师讲课时夸夸其谈,是无法领受教导的。同样的,如果一个学生不全心“顺服”,而是认为自己什么都知道,也是不可教的。每个好学生都是“沉静”和“顺服”受教于师的。


这里的“沉静”并不意味着沉默不言,而是指一种谦卑和秩序的学习态度,类似于今天课堂上要求的“专心听讲”。而“顺服”不是对男性的顺服,而是对神的教导和权威的顺服。因此,保罗并不是在贬低女性,而是在教导女性如何在教会中表现出一种敬虔的态度。


应该强调的是,保罗这一说法在当时的社会是相当于丢下了一颗炸弹。即使今日,世界上仍有国家,如阿富汗政府仍然禁止女人去学校学习,接受教育。


在保罗时代的罗马世界,女性被视为智力上的二等人。人们普遍认为女性在学术上低人一等。因此,教育体系主要是为男性而非女性设计的。犹太拉比甚至更加沙文主义。根据《耶路撒冷犹太法典》(Jerusalem Talmud)的记载,“《托拉》(Torah, 犹太经文首5卷)的文字最好烧掉,也不要交给一个女人”。就是说,让女人学习简直是不可思议的。《巴比伦法典》(Babylon Talmud) 在描述男女敬拜的区别时写道:“男人是来学道的,女人是来听道的”。


而神的话语几乎与当时许多犹太人和罗马人的说法相反。在做出任何禁止性规定之前,使徒首先写下了解放的话语: “让妇女学习"(提摩太前书 2:11)。因为女人是按照神的形象创造的,有思想的人,所以神要求她学习。“成为圣经教义的学生”是她在神面前的责任。这表明《圣经》并不害怕面对社会文化。


有时有人会说,保罗从他接受的拉比训练中继承了对女性的负面态度,也有人说《新约圣经》被古代父权制的性别观念所束缚。在这里,我们看到的情况恰恰相反。整个《新约》也是如此,其中不乏妇女参与重要事工的例子,其中许多妇女还是使徒保罗的亲密朋友。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保罗传道的重任之一就是确保妇女的恩赐得到最充分的发挥。


  • 罗马书16:1-2:保罗提到女执事非比(Phoebe),他称她为“我们的姐妹”,并请求教会接待她,并在任何需要上帮助她,表明她在事工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 罗马书16:3-5:保罗提到百基拉(Priscilla)和她的丈夫亚居拉(Aquila),称他们为“在基督耶稣里与我同工的”。百基拉和亚居拉一起主持家庭教会,表明她在教会事工中具有领导地位。

  • 腓立比书4:2-3:保罗提到友阿爹(Euodia)和循都基(Syntyche),请求她们“在主里要同心”,并提到她们“在福音上曾与我一同劳苦”,显示她们积极参与了福音事工。

  • 使徒行传16:14-15:记载吕底亚(Lydia),一位来自推亚推喇的紫色布商,她成为第一位在欧洲信主的妇女,并在她家中建立了一个教会,显示出她在初期教会中的重要性。

  • 使徒行传18:24-26:记载百基拉(Priscilla)和亚居拉(Aquila)帮助亚波罗(Apollos)更准确地理解神的道。这里百基拉的名字先于她丈夫亚居拉,显示她的突出作用。

  • 罗马书16:7:保罗提到“安多尼古和犹尼亚”,称他们为“在使徒中是有名望的”。“犹尼亚”(Junia)是一个女性名字,有些学者认为她是早期教会的女性使徒之一。


基督徒应该从《圣经》的真理为提高妇女地位所做的工作中得到极大的鼓励。教会并非总能践行《圣经》中关于性别的规定,但只要践行了这些规定,妇女就会得到极大的祝福。有时教会在对待妇女的方式上有些值得自愧的地方,但对于神在祂的话语中对妇女所说的一切,是没有任何可愧之处的。


如果女人必须学习,她应该如何学习呢?要和男人一样,“要沉静学习,顺服地学"(提摩太前书 2:11)。“沉静" (quiet)一词在第 12 节末尾再次出现。这个词并不意味着女性必须闭口不言。相反,它指的是一种温和的举止与心态,就像彼得前书3:4所讲的, “里面存着长久温柔、安静的心”(gentle and quiet spirit) 。在这方面《圣经》给出了美好的例子。


在《路加福音》第十章中,我们读到,玛利亚坐在主耶稣脚下,“沉静”“顺服”地听主耶稣的道。主耶稣在马大抱怨后,并没有指派玛利亚回到厨房去做所谓“归属于女人”的服事,相反,祂说“马利亚已经选择那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夺去的”。主耶稣的话语肯定了妇女要学习《圣经》的必要性,也是对任何认为神学主要是男人的任务的人的斥责。马利亚从耶稣那里学到的是神的话语。她学习的是真正的教义,以及如何在日常生活中应用这些教义。神希望女性能够通晓圣经,拥有健全的神学知识。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马利亚学习的方式:她 “坐在主的脚前,听他的道”(路加福音10:39)。马利亚以拉比式的方式学习。她知道自己该做的;她是在听,而不是在说;她坐在耶稣的脚前,这是对教导权威的服从。换句话说,当马利亚坐在耶稣基督的神学院里时,她 “安静地、顺服地学习”。这是神的子民学习的方式。他们坐在主的脚前,主是通过牧师的声音说话,他们完全顺服地学。


我们在读《圣经》时,我们该做的是安静地学习,完全顺服。我们不是顺服其他人,而是顺服主祂自己,祂希望我们像马利亚那样坐在祂脚前。


完全的顺服(A woman should learn in quietness and full submission, v.2:11)


在当代文化中,“顺服”是一个肮脏的字眼,尤其是对女权主义者而言。它违背了现代人最珍视的一切:自由,权力,独立。“顺服”也可能是一个具有威胁性的词,因为有时它被当作虐待的借口。


这些罪的关系模式所带来的真实的危险意味着,基督徒有责任决不允许顺服的观念成为虐待的理由。我们也有责任从《圣经》的真正意义上理解顺服,这包括抵制把顺服看作是负面的东西的情感。


应该指出的是,女性在教会中被呼召顺服的男性们是符合保罗将在下一章中提供的长老资格的各位男性--他们不是专横跋扈的暴君,而是温柔的仆人式领袖(见提摩太前书 3:1-4)。


无论“顺服”的概念在《新约》中出现在哪里(希伯来书12:9;雅各书 4:7;以弗所书 1:22;5:21-24),它总是以最积极的措辞来表述。《圣经》教导我们,顺服神赋予的权威是一件美妙的事情。当然,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却是一件美妙的事。


理解“顺服”之美最好的地方是耶稣基督的榜样。父神和圣子之间是最完美的平等。圣子拥有天父所拥有的一切属性;他们在权力和荣耀上是平等的。然而,圣子顺服了父的旨意,甚至死在十字架上(见马太福音26:42;哥林多前书 15:28)。在基督的十字架上,我们看到“顺服”并不意味着强迫,虐待,逼迫。相反,它是为了神的荣耀,心甘情愿、自愿地顺服神的旨意。


圣子与圣父的关系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在神的家中女性与男性的关系。就像圣子与天父的关系一样,男女在本质上是平等的。男性和女性都是按照神的形象创造的(创世记1:27)。男女都因基督的宝血而得到救赎(加拉太书3:28)。他们在创造上是平等的,在救赎上也是平等的。


与此同时,在不否认他们平等的前提下,神命令妻子顺服丈夫,命令妇女顺服教会中的长老。这样顺服就是像耶稣基督顺服天父一样。这样的顺服就是维护神设定的秩序。因此,教会中的女性不应放弃神的旨令,要学会完全顺服。每当她们将这一旨令付诸实践时,她们就展现了耶稣基督的品格。


《圣经》中有些经文要求我们从整篇文章的精神来理解它们的含义,而不是断章取义,也不可只是读表面的字义。例如主耶稣说, “如果有人到我这里来,而不自己的父亲、母亲、妻子、儿女、兄弟、姐妹,甚至自己的生命,他就不能做我的门徒。(If anyone comes to me and does not hate father and mother, wife and children, brothers and sisters—yes, even their own life—such a person cannot be my disciple.)”。这里主耶稣并不是要求每个跟随祂的人必须“恨”他的父母等等,而是说,“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所以我们在读经文之前应先祷告,求圣灵带领我们解开经文,放出真光,使我们通达。


传道与教导(v.2:11-12)


有些基督徒认为这段经文的意思是,女人不应该教男人任何东西。在一些教会中,妇女不仅被禁止讲道,还被禁止教授主日学、参加家庭圣经学习或提供任何其他类型的指导。这是不正确的。


《圣经》是允许女性任教的。年长的妇女应该教导年轻的妇女(提多书2:3-4)。提摩太在家里由母亲和祖母教导(提摩太后书1:5;3:15)。


使徒保罗在《歌罗西书》3:16教导我们,“当用各样的智慧,把基督的道理丰丰富富地存在心里,用诗章、颂词、灵歌,彼此教导,互相劝戒,心被恩感,歌颂神”。很明显,至少某些类型的教导在教会中是男女互通的。


禁止女性教导男性不仅违背了《圣经》的命令,也违背了《圣经》的榜样。人们尤其会想到百基拉,她和丈夫一起邀请亚波罗到家里,“将神的道给他讲解更加详细”(使徒行传18:26)。尽管亚波罗 “有学问”,“最能讲解圣经”(使徒行传18:24),她还是这样做了。有时候,男性基督徒确实需要从女性基督徒那里学习。


“讲道”(didaskein)一词,意为带权威的教导,在保罗书信中有一个特定的含义,指的是在正式教义讲解中的《圣经》解说——即信仰的基本原则(例如提摩太前书4:11;提摩太后书2:2)。“讲道”是保罗作为使徒所执行的正式职责(提摩太前书2:7)。这也是教会长老被任命所要做的事(提摩太前书3:2;5:17),这也解释了为什么保罗接下来在第三章要讨论长老的资格。


圣灵不允许女性在公众中以权威方式传授使徒教义。简而言之,神禁止女性做的主要事情是宣讲(或者行使与“讲道”事工相关的教义和纪律权威)。因此使徒保罗和圣灵在提摩太前书2:12中提出的“讲道”是“教导”与“行使权柄”之间平衡的综合。


应该提到的是,大多数男性也被禁止做同样的事情。这节经文并不意味着所有的男人都要教导所有的女人,也不意味着所有的女人都要顺服所有的男人。相反,这些经文教导的是所有的女性都应当顺服教会牧师的教导和纪律。在这一点上,她们与未被任命为长老的男性基督徒平信徒并无不同。


圣经对女性讲道的禁止并不是基于她们的才能,而是基于神在创造时设立的秩序。


尊重权位(v.2:13-15)


首先是神创造的顺序,亚当在先,夏娃在后(提摩太前书2:12-13)。“在先”并不意味着“优秀”。男人和女人都是神按照神的形象创造的。问题只在于权柄: 男人是先被创造的,他在《圣经》里有“长子”的权柄。


对于施洗约翰来说,“那在我以后来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约翰福音1:15)是一件费解的事情,但这是“因为他本来在我以前”(约翰福音1:15,参见罗马书9:12)就一语道破了真谛。长子的原则在今天可能不被时尚所接受,但它是圣经世界的一部分,也是保罗(受圣灵引导的)理解的一部分。


当今文化可能正在竭尽其所能地抹去男性和女性之间的差异,但有一件事它永远无法做到:让男人生孩子。分娩是女性独有的,是神所设立的事实,这表明男女之间的差异根植于创造之初。


虽然男女在生育上是互相依存的(哥林多前书11:11-12),但男人的创造并不是为了女人,而女人的创造是为了男人(哥林多前书11:7-9)。在创世记3:13的堕落中,“女人受了引诱”(提摩太前书2:14)——“蛇引诱我”,而在创世记3:17中,神责备男人听从女人的教导(“你既听从妻子的话”)。她因受了引诱而“成为犯过的人”,越过了神设立的界限。


亚当并没有受骗——他直接从神那里领受了命令(创世记2:16-17),他是明知故犯故意成为了那个使全人类陷入罪中的罪人。夏娃在世界罪恶中的参与是教导并引导她的丈夫;而亚当的罪则在于接受她的引导和教导。因此,这罪总是被称为亚当的罪;正是在亚当(不是夏娃)里面,我们都犯了罪,也都死亡(罗马书5:12, 17-19;哥林多前书15:21-22)。


夏娃的得救不是通过教导和引导她的丈夫,而是通过生育。生育是她被造的目的和喜乐的一部分(创世记1:27-28;哥林多前书11:11-12)。最终,她的后裔将会诞生一个拯救她的孩子(创世记3:15;加拉太书4:4)。这节经文并不是说每个女人都必须生孩子,也不是说每个生了孩子的女人都会得救,而是说福音的工作恢复了创造的秩序。


基督徒女性的得救应当在“信心、爱心和圣洁”中得以实践(提摩太前书2:15)。这些就是第10节所提到的善行,它们真正体现并装饰了那些宣称敬虔的女性:信心,爱心和圣洁。这是任何时代的敬虔女性都会选择的装扮方式,因为她们以“自守”的智慧来成就她们的“得救”。


人类的创造和堕落似乎都使女人处于劣势地位,但她确实有神的职分(提摩太前书2:15)。保罗在这里所写的内容与摩西在《创世纪》3:16 中所写的内容--关于救世主将 “为女子所生” (加拉太书 4:4)的应许--之间可能有着密切的关系。救世主基督正是通过女人的生产来到这个世界的。(马太福音1:18 ;路加福音1:34-35)。神有祂的旨意,祂的道路远超过我们的意念(以赛亚书55:8-9)。如果马利亚没有生下身为基督的孩子,任何人都不会得到救赎。这并不只是因为妇女们没有布道的机会而给她们“打气”。相反,它是为了给我们所有人带来希望,因为神在耶稣基督里为我们提供了从罪中得救的机会。


当然,并不是所有女性都被呼召成为母亲,但所有女性都应接受她们作为生命赐予者的女性身份,这一点在生育能力上得到了生物学的体现。这种能力在以弗所的背景下具有特殊重要性,因为在那里一些人完全禁止结婚(见提摩太前书4:3),并且可能认为生育只是女性的次等行为。


然而保罗提出了一个解放妇女的总原则,鼓励当时信主的妇女。她们的事工不是管理教会,而是照顾家庭,鼓励妇女生儿育女,荣耀神(提摩太前书5:14)。她们的家庭教会会给她们提供丰富的机会来教导圣言和服事圣徒(见罗马书16:1-6)。敬虔的妇女在地方聚会中确实有重要的事奉,尽管她们没有蒙召成为教牧意义上的教导者。如果一切都做得 “端庄有序” 那么神就会赐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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