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基督教华人卫理公会真恩堂
Calvary Methodist Church
of Chinese Methodist Church in Australia


“我们众人既然敞着脸得以看见主的荣光,好像从镜子里返照,就变成主的形状,荣上加荣,如同从主的灵变成的。”(林后 3:18)
哥林多后书第3章是保罗为其使徒事奉(apostolic ministry)辩护的高峰段落之一,但它的力量并不在“自我申辩”的修辞技巧,而在于他把“事奉的真实性”安置在一条清晰的救恩脉络里:神的灵(Spirit)在基督里写下新约(new covenant),把石版之律转化为心版之律;并且借着福音之镜(mirror的意象),使信徒在敞脸(unveiled face)中观看主的荣光(glory ),而被“变成”(are being transformed)主的形状。
这一章要求读者在解经时同时处理:盟约神学(covenant theology)、律法与福音(law and gospel)的关系、圣灵论(pneumatology)与基督论(Christology)的交织、以及成圣(sanctification)与属灵形成(spiritual formation)的动态。
卫理宗的独特贡献,正在于它把这些线索整合为“恩典的秩序”(order of grace / ordo salutis)与“圣洁的爱”(holy love)的实践神学:既反对无灵的律法主义(legalism),也反对去律法的反律法主义(antinomianism),而强调圣灵在心中“既归算(imputed)又施行(imparted)”的义与爱,使人真实地被更新,且在群体中可被读出、可被验证。
一、3:1–3 “你们是我们的荐信”:教会作为基督的书信
保罗开篇的两个反问(3:1)不是虚伪的谦辞,而是把争论的焦点从“资格文件”转向“生命文本”。那些自称是“超级使徒”的可能携带“荐信”,但保罗指出:真正能证明其职分的,不是纸张,而是哥林多人的生命——“你们就是我们的荐信,写在我们心里……给众人所知道所念诵的。”(林后3:2)
紧接着,保罗把这一“荐信”进一步界定为“基督的信”(Christ’s letter):不是用墨写的,乃是用永生神的灵写的;不是写在石版上,乃是写在心版上。(林后3:3)这里的“心版”(tablets of human hearts)与先知传统形成强烈互文:耶利米的新约应许(耶31:31–34)与以西结的“赐新心、放新灵”(结36:26–27)都在背景之中。保罗并非否定摩西之约在救赎史中的位置,而是在说明:新约的实质并不只是“有另一套命令”,而是“有另一种书写方式”——圣灵把神的旨意刻入人格中心,使顺服成为内在的生命倾向,而不只是外在压力。
卫斯理读到此处时,抓住“书写媒介”的差异来反对把基督信仰描述为“道德改良工程”。他在《Explanatory Notes upon the New Testament》对3:3强调:这“不是写在石版上……乃是写在他们柔软、活的心版上”,并以“神除去石心、赐肉心”的图景来表明福音事工必然以更新为记号,而不仅是以训诫为记号。
· 石版象征外在要求:律法可以命令,却不能赋能。
· 心版象征内在倾向:圣灵在人的意志深处产生“愿意与行出来”的能力。
这正是卫斯理反复强调的“内在更新”(inward change)与“真实圣洁”(real holiness),而不是外在行为的修补。卫斯理一生都在反对把基督信仰简化为:
· “做一个更好的人”
· “遵守更多规条”
· “努力改善品格”
他认为那样的宗教是“外在的宗教”(the religion of the form),而真正的基督信仰是“能力的宗教”(the religion of power)——圣灵在心中运行,使人真正被改变。
对卫理宗而言,这直接触及“恩典的经验维度”(experience):若所谓“信仰”不能在人的情感、意志、习惯与关系中留下可被“读出”的痕迹,那么它就很难被称为“基督的信”。教会的“可读性”不是表演性的道德形象管理,而是圣灵在群体中形成“圣洁的爱”(holy love)的公共可见性——这也是卫斯理运动之所以强调班组(class meeting)、问责与见证的神学动因:不是为了制造优越感,而是为了让“基督之信”能被真实读出。如今,在你所服事的教会里,人们能从你们的生命与实践中“读出”怎样的见证?
二、3:4–6 “我们的能力(sufficiency)出于神”:新约事奉的根基与“字句—圣灵”(letter–Spirit)
保罗紧接着把“荐信”问题引向更深处:若哥林多人的生命真成了“基督的信”,那么写信者究竟是谁?他拒绝把荣耀归给自我:“并不是我们凭自己能承担什么事……我们所能承担的,乃是出于神。”(林后3:5)随后出现本章最常被误用的一句:“他叫我们能承当这新约的执事……不是凭着字句,乃是凭着精意;因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或作:圣灵)是叫人活。”(林后3:6)
这里的关键在于,“字句”(letter)与“精意/圣灵”(Spirit)不是“理性讲道 vs 圣灵带领”的粗浅对立,更不是“圣经教导会杀人、灵感式发挥才叫活泼”。保罗的对照首先是两种盟约施行方式:以石版刻写的摩西之约(Mosaic dispensation)与以圣灵写入人心的新约施行。
卫斯理在《Explanatory Notes upon the New Testament》对3:6提出了明确的解释:新约事奉不是“律法(law)——恰当地称为字句,因为神把它字面写在两块石版上”,而是“福音施行(gospel dispensation),它由圣灵写在我们心版上”;并进一步解释“字句叫人死”意谓:若人仍黏附于摩西之约而拒绝基督,律法就“封印其死亡”。值得注意的是他在多处讲道中从各方面论述律法的本质与功能以及律法与福音的关系(〈The Original, Nature, Property, and Use of the Law〉,〈The Law Established through Faith〉):即便是道德律(moral law),若只按“字面之命令与刑罚”孤立地理解,而不视其为引人归向基督的途径,它也会成为“杀人的条例”。这一洞见精准揭示了基督教信仰中长期并存的两种危险:一是把“律法”当作自义的阶梯,二是把“恩典”误用为逃避顺服的借口。
在卫斯理的讲道《Sermon 35, “The Law Established through Faith”》中,他强调:“废除道德律法,实 际上就是同时废除信心与律法”。其核心意义在于:信心并不是律法的对立面,而是律法在基督里得以成全的途径。若将道德律法完全撤销,信仰本身也失去其根基,因为律法揭示神的圣洁旨意,而信心使人借着基督与圣灵得以活出这旨意。
因此,哥林多后书3:6在卫理宗的讲台上,绝不应被用来贬低诫命或否定教义教导。相反,它要求传道人将律法恢复到其正确的属灵功能(use of the law):律法揭露罪、驱动人转向基督;福音赐下圣灵,使人得以活出律法所指向的爱。
三、3:7–11 “死的职事”也有荣光:荣耀(glory)的递进与“废去/消退”(being brought to an end)
保罗接下来并不粗暴否定旧约,而是以“荣耀的比较”来说明救赎史的推进:若“那用字刻在石头上属死的职事”(3:7)尚且有荣光,以致以色列人不能定睛看摩西的脸,那么“属灵的职事”(3:8)岂不更有荣光?他把旧约称为“定罪的职事”(3:9)与“属死的职事”(3:7),并非因为律法本身邪恶,而是因为律法在罪人身上的功用会显出定罪的结果;而新约称为“称义的职事”(ministry of righteousness),因为在基督里赐下 义。
卫斯理的许多讲道(The Scripture Way of Salvation,Justification by Faith,The Great Privilege of Those That Are Born of God,The Lord Our Righteousness)都对3:9提供了精准的注解:福音之所以被称为“称义的职事”,是因为神借福音“both imputed and imparted righteousness”(既归算也施行义)给一切信的人。这句话几乎可视为卫理宗“反唯法庭式称义”的核心表述之一:称义不是抽象的外在宣判与内在更新的割裂,而是神在同一救恩行动中既赦罪又更新。
此段学术讨论的一个焦点是3:7、3:11所用“将要废去/正在废去”与“长存”的对比:保罗是说旧约的荣耀“消退”(fading)还是说旧约施行在救赎史中“终止/被取代”(brought to an end)?许多研究者指出,保罗借出埃及记34章“摩西面皮发光”与“帕子(veil)”的叙事,进行一种神学性的重读:旧约荣耀是真实的,但其目标与终向在基督里显明,因此在基督来临后,旧约施行不再作为盟约框架继续运作。相关讨论可参见学界对“帕子—荣耀—终局”结构的细读(如对3:13“不能定睛看那将废者的结局”的语义争论)。
卫理宗在这里的独特价值并不在于制造“旧约贬值论”,而在于:它坚持救赎史推进与道德律持续有效必须同时成立。旧约作为“施行体制”(dispensation)确已在基督里达成终局;但道德律作为神圣洁旨意的表达,不会在恩典时代被撤销,而是在圣灵内住中被“成全于爱”。这正是卫斯理传统可以同时拒绝
(a)以律法取代福音的自义主义,和
(b)以“圣灵自由”为名的反律主义的原因。
四、3:12–16 “所以我们放胆(boldness)讲说”:帕子(veil)、“转向”(turn)与读经的属灵条件
保罗在 3:12 将荣耀比较的结论转入使徒事奉的伦理层面:“我们既有这样的盼望,就大胆讲说。”此处“大胆/坦然/直率”所对应的希腊词并非指修辞上的激进,而是因福音盼望而产生的公开、无惧与无遮掩的清晰。与此形成对比的是摩西“把帕子蒙在脸上”(3:13)。这一动作既回溯出埃及记叙事中的遮蔽行为,也在保罗的重新诠释中成为以色列在旧约 阅读时“心地刚硬”的象征(3:14–15)。
保罗最尖锐之处在于:帕子不在摩西的脸上了,而在人的心上——“直到今日……这帕子还没有揭去……他们的心地刚硬……每逢诵读摩西书的时候,帕子还在他们心上。”(3:14–15)而解帕子的关键不是换一种阅读技巧,而是转向主:“但他们的心几时归向主,帕子就几时除去了。”(3:16)
卫斯理在注解哥林多后书3:16时,以经验神学取向的语言指出:当“心”借着“living faith”(活的信心)转向基督,“帕子就在那一刻除去”,并且人就“楚地”看见律法的预表与预言如何在基督里得着成全。
这并非否定历史语境、语法分析的重要性,而是指出:读经的最终障碍常常不是智力不足,而是意志不肯归向。对卫理宗的讲台与课堂而言,这形成一种必要的诠释学谦卑:神学训练若只生成“解释能力”却不生成“转向能力”,便会在最关键处停在帕子之内。
同时,当代研究也提醒教会谨慎处理保罗对以色列的修辞,以免把救赎史论证滑向民族或宗教的贬 抑叙事。关于保罗在此处如何将“帕子”意象应用于以色列与外邦人的关系、以及其神学边界,可参阅相关专题研究对“以色列、经文阅读、揭帕子”的精细辨析。
卫理宗在此处的实践立场则是:以基督为中心(Christocentric)而非以优越感为中心;以召唤转向为目标,而非以嘲讽为手段。
五、3:17–18 “主就是那灵”:自由(liberty)与变像(transformation)的动力学
1)“主就是那灵”(3:17):基督与圣灵的同工关系,而非位格的混淆
“主就是那灵;主的灵在哪里,那里就得以自由。”(林后3:17)
此句常被草率地用来支持“基督=圣灵”的简单等同,但保罗在此的重点更像是:复活的主以圣灵的方式临在并施行新约的生命与自由。加尔文(John Calvin)在其《Commentary on Corinthians》相关段落指出,基督“使律法得生”的方式,是把他的灵赐给他的百姓;并且这里的“Spirit”在语义上指向圣灵——“Christ himself confers Spirit upon his people”—— 强调基督施行圣灵的赐予。这与三一论正统并不冲突:保罗不是把位格混为一谈(Paul does not confound the persons),而是把救恩施行中的基督与圣灵紧密并列,突出新约的生命机制。
卫斯理在《Explanatory Notes upon the New Testament》对3:17同样采取“基督—圣灵—自由”的连结,并把自由解释为从奴役象征(帕子)中释放出来:在那里不再受奴仆式惧怕的辖制,也从罪疚的重压以及罪本身的权势中被释放出来。(“liberty from servile fear, liberty from the guilt and from the power of sin”)
这里需要把握其内在层次:这里所言的“自由”首先并非心理状态的松弛或情绪性的释放,而是属灵层面的解放——即人从惧怕、罪疚与罪之权势之下被释放出来。这正是卫理宗对“救恩确定性”与“圣洁生活”同时强调的根源:自由若不触及罪的权势,就会退化为宗教情绪;圣洁若脱离自由,就会退化为宗教强迫。
在讲道《Sermon 141, “On the Holy Spirit”》中,卫斯理用“旧约无属灵帮助、所以字句杀人”的方式解释保罗的对比,并把新约的恩典定位为“赐下圣灵”的施行:旧约“只向人显明我们的危险,却并未提供属灵的帮助” (“only shows us our danger, without affording spiritual assistance”),而新约则意味着神将那位圣灵赐给我们(“implies the giving us that Spirit”),使人不仅看见自己的处境,也得着改变处境的能力。这段论述与林后3章的结构高度一致:帕子除去、自由临到,不是靠人“更努力”,而是靠主的灵临在并施行。
2)“我们众人……就变成主的形状”(3:18):镜像观看(beholding/reflecting)与渐进荣耀(from glory to glory)
保罗把新约的结果写成一句极具张力的总括:“我们众人既然敞着脸得以看见主的荣光,好像从镜子里返照,就变成主的形状,荣上加荣,如同从主的灵变成的。”(林后3:18)
此句的关键动词有二:
· “观看/返照”:词义既可指“在镜中观看”,也可包含“反射/返照”的动作。词典资料常指出其镜像意象包含“领受性的凝视与回应性的反照”(“receptive contemplation and responsive radiation”)。
· “变成/改变形状”:指“transform / transfigure”
o transform:强调渐进性的内在改变(从一个状态转向另一个状态)
o transfigure:带有显形、显露真实样式的意味(本质被显明出来)
在哥林多后书3:18的语境中,这个词汇清楚表明:
· 保罗所论及的不是“行为更好”,而是“形象更新”;
· 不是“努力模仿”,而是“被动接受—主动成形”的圣灵工作。
因此,哥林多后书3:18所描述的,并非一种仅止于情感触动的“看见了就受感动”,而是一个真实的转化过程:在福音所呈现、并向信徒敞开的主之荣光面前,圣灵主动地塑造观看者,使其渐渐成形为所观看之者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