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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周:卫理宗神学中的“基督徒的完全_完全的爱”(Christian Perfection_ Perfect Love)

理论基础、圣经依据与实践应用 (3-1)

第二十四周:卫理宗神学中的“基督徒的完全_完全的爱”(Christian Perfection_ Perfect Love)

引言


在约翰·卫斯理(John Wesley)的卫理宗神学中,“完全的爱”(Perfect Love)或“基督徒完全”(Christian Perfection)处于核心地位。这一教义主张信徒在今生因着神的恩典可以达到一种圣洁与爱的成熟境界,即全然以对神和邻舍的爱来驱动生活,不再故意犯罪。卫斯理直言,神兴起循道卫理宗运动正是为了传播这“完全成圣”的信息:“这教义就是神托付给卫理公会之人的重要宝藏(the grand depositum),祂兴起我们即主要为着传扬此教义”​。(参考Thoughts Upon Methodism1768)由此可见,“完全的爱”乃卫理宗信仰的鲜明标志。然而正如卫斯理研究权威阿尔伯特·奥特勒(Albert Outler)所指出的,它也是卫斯理所有教义中“最独特却也最被广泛误解”的一项​。因此,对“完全的爱”的深入研究具有重要意义:不仅有助于学术界更好理解卫斯理神学的精髓,也能帮助今日教会纠正误解,将这一宝贵的属灵遗产应用于信徒生命和事工实践。


首先,我们将明确“完全的爱/基督徒完全”的概念定义及其神学基础,包括历史渊源与发展脉络。然后分析圣经中支持此教义的主要依据,并解释这些经文如何印证卫斯理对完全成圣的理解。之后,我们探讨约翰·卫斯理本人对该教义的阐释:通过引用他在讲道、日记和书信中的相关论述,解读他对“罪”、“圣洁”、“成圣”等概念的界定,并分析“完全的爱”在其“恩典次序”(Order of Salvation)中的角色。随后,整合当代卫理宗神学家(如柯林斯、奥特勒、朗仑、马多克斯等)的研究观点,并参考现代卫理宗神学院的中文资源,展示历代学者对该教义的理解与拓展,讨论围绕“完全的爱”教义所引发的历史争议及卫理宗教会的回应,考察当代卫理公会如何在教义教学与教会生活中表达和实践这一教义。之后,总结“完全的爱”给信徒灵命所带来的属灵教训与实际应用指导。最后,提出若干反思问题,供读者用于灵修、查经或小组讨论,加深对本主题的体认。希望本文能让普通信徒从中受益,在追求圣洁与完全之爱的人生道路上得到启发和指引。


定义与神学基础


“完全的爱”概念的界定: 在卫理宗神学中,“完全的爱”也称“基督徒完全”或“完全成圣”(Entire Sanctification)。约翰·卫斯理将其定义为信徒在恩典中被更新到这样一种地步:心中充满对神和对邻舍的爱,因而从一切故意的罪中得释放​。换言之,所谓“完全”,并非指人达到神绝对的完美无缺属性,而是指信徒爱神、爱他人之心达到完全,心中不再存留与爱相反的罪性倾向。卫斯理在《基督徒完全浅说》(A Plain Account of Christian Perfection)中清楚指出:“基督徒完全就是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并爱人如己;爱充满并掌管一个人的心思意念、言语行为,使心灵里不再留有任何与爱相违背的恶念或性情”​。


值得注意的是,卫斯理强调“基督徒完全”与“圣洁”(Holiness)在本质上是同义语。他在1741年的讲道《论基督徒完全》(Christian Perfection)中说:“‘基督徒完全’不过是‘圣洁’的另一种说法,两者指的是同一件事”​。因此,“完全的爱”可以被视为圣洁之爱的圆满。卫斯理也常用“爱得以完全”来表述同一概念,即神的爱在信徒心中运行到完全的地步,使信徒对神的爱毫无保留,对人的爱无私无瑕。


术语释义与名词演变: 在汉语基督教术语中,“完全的爱”与“爱的完全”是可以互换的表达,均指向Wesley所说的Christian Perfection。20世纪的卫理宗学者威廉·桑斯特(William Sangster)注意到许多人对“完全”一词望文生畏,因而建议用“完全的爱”来替代“完全”,以突出爱是此教义的中心。桑斯特著书为卫斯理的完全论“正名”,力图消除人们对“完全”的误解和夸张期待,强调这其实是在讲信徒当如何在生活经验中达到爱之完全​。由此可见,“完全的爱”这一表述更能准确传达卫斯理教义的真意,避免将其误解为人生各方面的十全十美。


在西方教会传统中,“Christian Perfection” 概念并非卫斯理首创。早期教会和中世纪神学也有关于信徒达到属灵成熟或完全的思想。主耶稣在登山宝训中吩咐门徒:“所以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太5:48)此处“完全”(τέλειος)在原文有成熟、完备之意,历来促使基督徒思考道德与属灵上的完善之可能性。教父如革利免(Clement of Alexandria)、俄利根(Origen of Alexandria) 等也论及基督徒追求完满德性的道路。中古修道传统中,更有追求“完全之爱”的灵修实践(例如模仿基督、完全奉献)。到了宗教改革时期,新教内部对成圣与完满也有探讨,但多数加尔文宗神学家认为人在今生无法达到无罪的完全。然而,与清教徒传统相近的某些敬虔主义者强调信徒应竭力追求圣洁生活的完全。这些历史思想为卫斯理的发展提供了背景。卫斯理本人深受17,18世纪英国敬虔派影响,如杰里米·泰勒(Jeremy Taylor)的《圣洁之道》(The Rule and Exercises of Holy Living and The Rule and Exercises of Holy Dying, 1650, 1651)、威廉·劳(William Law)的《严肃呼吁》(A Serious Call to a Devout and Holy Life,1729) 等灵修著作都强调对神完全的爱和圣洁的生活。卫斯理在此基础上结合其复兴运动的经历,发展出独特的“完全成圣”教义。


卫斯理神学中的地位: 卫斯理认为,成圣(Sanctification)乃救恩过程中的关键阶段,而“完全成圣”则是成圣恩典的高峰。他在其恩典次序的神学架构中,将人的得救旅程视为一个从悔改重生到逐渐成圣,最终达到爱完全的圣洁的过程。卫斯理甚至断言,神之所以拣选“称为卫理宗的这群人”,就是为了让他们高举成圣(即完全的爱)这一真理​。(参考Christian Perfection)因此,“完全的爱”被卫理宗视为其教派使命的核心内容之一。这一教义既是对新约圣经“追求圣洁”教导的忠实继承,也是卫斯理复兴运动对18世纪教会灵性低迷的一剂良方——呼唤信徒不是停留于罪得赦免的初信阶段,而要在爱中长进,直到在爱里“得以完全,毫无缺欠”(参雅1:4)。


总而言之,从概念上看,“完全的爱”指信徒在圣灵能力下,达到以完全的爱心事奉神、爱人如己的属灵成熟状态。它不是人格或智慧的十全十美,而是爱与圣洁的完全。这一理念有深厚的圣经与历史根基,又在卫斯理的实践神学中得到系统阐发,成为卫理宗传统独特而宝贵的神学遗产。


圣经依据


卫斯理坚称,他关于“基督徒完全”的一切教导都是以圣经为依据,被称为“循道卫理宗的圣经的圣洁”教义​(Scriptural Holiness)。圣经中有大量经文论及信徒的完全、圣洁与爱。以下我们列出几组关键经文,并简要分析它们如何支持“完全的爱”教义,以及卫斯理如何据此理解完全成圣:


  • · 神对信徒的完全要求:耶稣明确教导门徒:“所以,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马太福音 5:48)这节经文以天父的完全为榜样,要求信徒在品格上追求完备。卫斯理常引用此处,认为基督不会命令门徒做一件根本不可能做到的事​。因此,他坚信既然主吩咐我们“要完全”,就表明在神恩典帮助下,人确有可能在今生某种程度上达到属灵的完全,即爱心的完全。又如旧约律法中耶和华吩咐以色列人“你们要圣洁,因为我耶和华你们的神是圣洁的。”(利未记19:2),以及神对亚伯拉罕的命令“你当在我面前做完全人”(创世记17:1),都体现了神对祂子民道德与属灵上的崇高要求。总之,圣经命令的存在本身成为“完全成圣”教义的重要依据——神既吩咐我们完全和圣洁,就必赐下实现这要求的恩典途径。


  • · 爱与圣洁的成全:圣经多处表明爱是律法的总纲与成全(罗马书13:10)。耶稣重申律法最大的诫命是尽心尽性尽意爱神,并爱人如己(马太福音22:37-40),并教导门徒“要完全”,显然指向在爱中的完全。此外,使徒约翰强调神之爱在信徒里面可以达到完全:“这样,爱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我们就可以在审判的日子坦然无惧。”(约翰一书 4:17)又说:“爱里没有惧怕。爱既完全,就把惧怕除去。”(约翰一书 4:18)这里提到的“爱得以完全”正是完全之爱的圣经基础:当信徒被神的爱充满而达到成熟时,良心无惧,坦然无疚。约翰还指出:“凡遵守主道的,爱神的心在他里面实在是完全的。”(约翰一书 2:5)可见,顺服神旨意、持守主道会使爱心达到完全的地步。同样,“从来没有人见过神,我们若彼此相爱,神就住在我们里面,爱他的心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了。”(约翰一书 4:12)此节说明信徒相爱的生活使神的爱在群体中成全。这些经文为“完全的爱”提供了直接的术语依据:“得以完全”的爱心就是圣洁的写照​。卫斯理深受约翰一书影响,将“心中充满圣爱、没有任何与爱相悖的态度”视为成圣的标志。

  • · 成圣到底与灵命成熟:保罗书信也多次表达对信徒灵命完全长成的期望。例如:“愿赐平安的神亲自使你们全然成圣,并且使你们的灵与魂与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们主耶稣基督降临的时候完全无可指摘。”(帖撒罗尼迦前书 5:23)这里保罗为信徒祷告“全然成圣”,希腊原文意为“成圣到完全”,即整个人(灵、魂、身子各方面)都被成圣恩典所充满,直到无可指责的地步。这正是“完全成圣”教义的圣经祷词依据,说明这样的完全圣洁并非人的自恃,而是出于神使人全然圣化的恩典作为。又如希伯来书:“所以,我们应当离开基督道理的开端,竭力进到完全的地步。”(希伯来书 6:1)此处劝勉信徒追求成熟完全,不停留在初信阶段的基础教义上。同卷书强调成圣的重要:“非圣洁没有人能见主。”(希伯来书12:14)暗示信徒必须追求圣洁的完全以得见神面。保罗也以自身的追求为例:“这不是说我已经得着了,已经完全了(或作‘完全得以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记背后,努力面前的……所以我们中间凡是完全人总要存这样的心。”(腓立比书 3:12-15)保罗在此承认自己尚未达到彻底完全,但仍向着标杆直跑;同时又称那些属灵成熟者为“完全人”,并嘱咐他们保持谦卑奋进的心志。这表明新约教会承认一种相对的属灵完全——即属灵成熟状态,但也警惕自满,鼓励不断长进。卫斯理引用这些经文来说明,“完全成圣”并非达到一种不可再长进的静止状态,而是指在爱里长成成熟,同时依然需要依靠恩典继续成长

  • · 内在洁净与圣灵大能:圣经将信徒内心的洁净与成圣归功于圣灵的工作:“亲爱的弟兄啊,我们应当洁净自己,除去身体、灵魂一切的污秽,敬畏神,得以成圣。”(哥林多后书 7:1)这里保罗劝勉信徒除去污秽,完成圣洁工作的目标。又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要用水借着道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可以献给自己,作荣耀的教会,毫无玷污、皱纹等类的病,乃是圣洁没有瑕疵的。”(以弗所书 5:25-27)这描述了基督使教会成圣完全的旨意,最终使信徒团体达到圣洁无瑕的地步。总结:这些经文展现了神愿意并能够洁净人心(徒15:8-9)并借圣灵大能使信徒得胜罪恶、达到圣洁完全。卫斯理常引用彼得论到外邦人信主时说:“又藉着信洁净了他们的心”(使徒行传15:9)来说明神的恩典能立刻洁净人心中的罪性,使人得以在爱中完全。他相信圣灵的火确实能够烧尽人性中的杂质,好使信徒完全归神。


归纳以上要点,圣经为“完全的爱”教义提供了坚实的基础:神要求祂的子民完全与圣洁,并藉着基督和圣灵成全人心,使人充满爱、远离罪。爱心的完全乃律法和福音的成全,也是使徒们为信徒祈求的目标。这些教导成为约翰·卫斯理构建其“基督徒完全”理论的经文依据,使他的教义不是空中楼阁,而是深深扎根于圣经启示之中。卫斯理认为:“整个圣经所启示的救恩,无非是恢复神形象的过程,就是心中充满对神和对人的圣爱。” 可见,在他看来,“完全的爱”正是圣经救恩论的核心所在。


约翰·卫斯理的教义阐释


卫斯理对“罪”与“圣洁”的定义


理解卫斯理的“完全的爱”教义,必须先了解他对“罪”(Sin)和“圣洁/成圣” (Holiness/Sanctification)的独特定义,因为他的“完全”概念正是在此基础上界定的。卫斯理与许多改教家不同之处在于,他区分了有意识的故意犯罪无意的过失软弱,并据此提出“可避免之罪”和“不可避免之缺陷”的分别。


  • · 罪的双重定义:卫斯理认为,“真正的罪”(sin properly so-called)是指人明知故犯地违背神已启示的律法,也就是有意志参与的过犯。这种罪是信徒在成圣过程中可以并且应当完全胜过的。与此相对,他承认人在今生难以避免诸如无知、判断错误、性情上的弱点,甚至不自觉的疏忽等缺欠。这些不属于“有意识的罪”,而是“软弱”和“错误”,虽不符合神完美的标准,却由于非出于故意而被卫斯理称为“非严格意义的罪”(sin improperly so-called)或“不自觉的过犯”。例如,一个基督徒可能因认知有限而误解经文、因大脑迟钝而记错事项,或因身体软弱而未能完成善行,这些都不属于故意悖逆神意的罪。不过卫斯理同时警告,即便这些“无意的瑕疵”在严格审判下也需要基督的宝血遮盖。他认为:“我们有时难免思虑错谬,直等到这必朽坏的变成不朽坏的……然而若我们所做所言皆出于爱,这样的错误就不算真正的罪”​;即使如此,“这些偏离完美律法的缺欠都需要赎罪祭”​。(参考 On Sin in Believers, The Works of John Wesley)

  • · 圣洁与成圣:在卫斯理看来,“圣洁”与“爱”密不可分。他直接将圣洁定义为完全的爱,认为人成圣就是在爱中被更新、被成全的过程。因此“成圣”(Sanctification)不仅是道德品性的改良,更是神以圣灵浇灌人心,使之充满圣爱、脱离罪权的恩典作为。卫斯理区分“初步成圣”(initial sanctification)与“完全成圣”(entire sanctification)。初步成圣发生在重生时,圣灵更新人心,使之开始胜过罪恶倾向;而完全成圣则是成圣恩典的彻底完善,使信徒在爱里刚强稳固,不再被任何故意的罪所辖制。他常说:“成圣是一个渐进过程,但也有其瞬间完成的时刻”​。也就是说,信徒自重生后,应在恩典中“日日长进”,逐渐治死己罪、培养圣德。而当神的时机满足,圣灵可能在某一刻彻底洁净人心,使人进入“爱的完全”状态。卫斯理本人在日记和书信中记录了许多信徒见证,在虔诚追求和祈祷中,他们经历了某一时刻心里大得释放,爱心充满而对罪彻底死透——他视此为完全成圣的见证。


基于上述对于罪与圣洁的理解,卫斯理的“完全的爱”教义可以表述如下:


当一个重生得救的信徒,在持续追求圣洁的历程中,蒙神特别的洁净恩典,以致他心中不再存有任何故意得罪神的意念或情感,而是被纯粹的爱所充满时,这人就达到了“基督徒完全”的状态


这样的信徒并非在所有方面都达到无可挑剔——他仍可能有知识的局限、判断的错误或性情的软弱,但在他的“良知与意志范围内”,他是完全顺服神、没有刻意违背神之处。正如奥特勒总结的那样,对于卫斯理而言,“‘完全的爱’意指在当下此刻,人确知自己对神和邻舍的爱已经充满(这是因神所赐的信心、盼望和爱心所成就的),……‘完全’就是就有意识的意志和蓄意的行动而言,实现了信仰想要尽上一切去爱神的愿望”。换言之,卫斯理允许“无意识层面的过失”仍存在,但认为在信徒所知所能的范围内,爱可以彻底掌权。这就是他所谓“相对的完美”或“福音的完美”——相对于我们今生在有限光照下所能达到的程度而言的完满。


这样的定义帮助卫斯理解决了“罪人如何可能在世上完全”这一悖论。正如卫理宗史家亨利·莱克(Henry Rack)所评:“卫斯理之所以能够宣称‘并不完美的完美’这一“矛盾”教义,是因为他对‘完美’采取了双重定义——一种在今生可得,另一种则不可;而这又取决于他对‘罪’的两种定义”。也就是说,卫斯理承认绝对无瑕的完美(包括无任何错误或人性缺欠)唯有在荣耀里才能实现,“在地上没有任何绝对的完全”。但他同时坚信有“福音的完全”在今生可得,即人在被圣灵充满时,可以完全地爱神爱人而不再故意犯罪。他提醒信徒,这种蒙恩状态并非不可失去,人仍需倚靠基督每日保守,否则也可能退后失败。


“完全的爱”在恩典次序中的角色


卫斯理的救恩论是一个从预设恩典一直到成圣完全乃至最终得荣耀的动态过程(称为“救恩之道”或“恩典次序”,Order of Salvation)。在这个过程中,“完全的爱”即完全成圣扮演了举足轻重的目标和高峰的角色。


根据卫斯理的神学架构,人的得救历程可以概要如下:


1. 预设恩典:在一个人尚未认识基督以前,圣灵先行在他心中动工,激发善念、引罪为罪,预备他回应福音。这使人开始觉悟自身的罪污,渴望救赎。


2. 悔改与重生:在听闻福音后,人因圣灵感动悔改,相信耶稣基督,就因信称义,与神和好。同时圣灵在其内心施行重生,使他成为新造的人,赐下属灵生命和成圣的起步。卫斯理认为重生时圣灵已将爱浇灌人心,开启成圣之工,但罪的根源(原罪倾向)尚未完全拔除,仍需进一步医治。


3. 成圣的过程:从重生开始,信徒当“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罗8:13),在恩典中不断长进。这包括运用恩典的途径(means of grace)如祷告、研读圣经、领圣餐、禁食、团契等,来领受神持续改变的大能。此阶段是一个渐进的成长,表现为对罪越来越敏感、胜过罪的试探越来越有力,对神的爱日益加增,对邻舍的爱心扩展实践。卫斯理特别强调敬虔的操练怜悯的善行并重——既要通过灵修培养与神的亲密关系,又要在爱人中活出信仰。他称这过程为“从荣耀到荣耀”的改变,逐渐恢复神的形象。


4. 完全成圣(Entire Sanctification):当信徒在追求圣洁道路上渴慕更深的洁净,可能在神所定的适当时候经历圣灵更深的洗涤,瞬间的医治,使心中残存的罪性倾向被拔除。卫斯理称此经历为“成圣的第二个祝福”或“爱洁净人心的洗”,结果就是人被圣爱充满,至此“爱神爱人的生命达到终极目标”。他强调这通常发生在重生后一段时间,“神常常给人充裕的时间在恩典中长进…然后才赐下完全成圣的恩典”。但神有主权,有时也可“速成”此工。卫斯理在1760年前后开始积极鼓励信徒寻求此“更深恩典”,并在其年会会议上报告一些成员见证得到了完全成圣。据记载,约18世纪中期,英国卫理宗内部已有不少人宣称经历了成圣的高峰。同样在北美大觉醒和19世纪圣洁运动中,这种“第二次祝福”的见证更是层出不穷。完全成圣的特征在卫斯理看来,不是狂热的异象或情感,而是具体表现在完全的爱心和谦卑上:爱神的热心纯一不杂,爱人的动机无私真诚。一个完全成圣的人将“昼夜不住地爱神和爱众人”——这就是他所说“不断在爱中思想、说话、行动”​。


5. 持守与可能的跌落:卫斯理现实地指出,即使达到完全成圣,信徒仍需要警醒祷告、借恩典保守自己,否则仍有可能失落这恩典又陷入罪中。他承认历史和他本人周遭确有实例:一些人原本爱心满溢、远离罪恶,却后来冷淡退后,再次被罪捆绑。不过他也相信,就如人可失落一样,也可再次被挽回。因此,信徒不可因一时得着完全恩典而放松操练,反要更加谦卑儆醒。卫斯理训诫他的传道同工们:“你们务要不断坚强有力且明确地向信徒讲授完全成圣;所有信徒也当以此为念,持续为之恳切祈求奋斗”。可见,他期望信徒把追求完全之爱视为正常的基督徒人生目标,而非可有可无的高级选项​。


6. 荣耀的成全:最后,在信徒离世见主或主再临之时,凡在基督里的都要经历身体的复活与彻底的荣耀转变。这时信徒将在各方面被完全更新,与基督一样圣洁无瑕。这是绝对意义上的完美无罪状态,届时所有无知、软弱、试探都将成为过去。因此,即便一个人在今生已经达到最大的圣洁,他在见主时仍会经历荣耀的飞跃。但卫斯理强调,这并不否定我们今生就应追求并可得着那“爱里的完全”,因为这是神旨意要我们在地如同在天一般地活出圣洁见证。


概括而言,“完全的爱”在卫斯理恩典次序中相当于救恩旅程的成圣巅峰。如果将救恩比作攀登属灵高峰的征程,那么称义重生是进入山门,成圣是一路的攀升,而“完全成圣”则是登顶的体验(虽然后面仍须小心稳步前行,直到进入天城荣耀)。卫斯理坚信这种登顶并非遥不可及的幻想,而是神对每位信徒的呼召与应许。因此他把“完全的爱”定位为每个重生信徒都当切慕追求的目标,并把教导和引导信徒走向这目标视为牧者的重要责任。


卫斯理著作中的相关论述


卫斯理对“完全的爱”教义有大量论述,散见于他的讲道、神学对话录和私人书信中。这里选取几点具有代表性的内容加以说明,并通过引文反映卫斯理阐释此教义时的语言风格和重点。


  • · 在讲道中的论述:卫斯理于1741年发表讲道《基督徒的完全》(Christian Perfection),系统回应和澄清了当时对他教导的质疑。在这篇讲道中,他首先强调“完全”并非“不能犯错的无瑕状态”,而是指“内心意向纯洁、全然为神而活”。他在文章中各处用多种比喻描述这种完全:

“一方面,它是意念的清洁——一生献给神,将所有心归给祂;是让一个动机和目的主宰我们一切的情感。


另一方面,它是基督心为心,使我们行事为人如同基督;是心灵受割礼,脱去一切污秽,无论隐然的还是显然的;是心灵更新,恢复神的全像。


再一方面,它就是尽心尽意爱神,爱人如己。不管从哪种角度看(其实并无实质不同),这就是完全的全部涵义。”​


这一段精彩的比喻将完全成圣描述为多方面的:动机意向的单纯、基督品格的效法、内心洁净如初、生发完全的爱。卫斯理接着重申:此等“完全”不等于没有任何错误软弱,乃是爱心完全和心志纯一。他又援引大量新约经文证明神要我们达至如此地步,并反驳指责他宣传“无罪的完美主义”的批评。他坦言:“基督徒完全绝对不是‘无罪的完全’”,因为圣徒仍需基督宝血遮盖他们所不知的短欠。这印证了前文所述,他严格区分了可避免之罪与不可避免之缺失。在讲道结尾,他劝勉信徒“切莫因惧怕极端而退缩不前”,反要凭信心抓住神的应许,追求更深的圣洁。


  • · 在书信中的澄清:卫斯理通过私人通信回答了许多关于完全成圣的问题。其中著名的是他写给亚历山大·诺克斯(Alexander Knox)的一封信(有时被称为“卫斯理书信中关于完全的声明”)。在信中他声明:


“我所宣讲的完全,

不是天使的完全,乃是人的完全;

不是亚当堕落前的完全,乃是蒙恩罪人的完全;

不是在知识上或判断上的完全,乃是在爱与意志上的完全;

不是在整个人生中再无长进的完全,乃是在每时每刻尽其所能爱神爱人的完全。”


这清晰地表明了卫斯理对“完全”加诸限定的各个方面:属人、有恩典背景的、道德意志层面的、动态的完全。紧接着,他进一步阐明:“因此,这绝不意味着免除无知、错误,或因试探而引发的内在挣扎;凡此种种在今生仍难避免。但是,它包含了这样一个事实:在一切有意志和意识的行为上,这人都是出于爱;因此虽然有缺欠,但不能称其为罪。”​这与他在公开讲道中的立场完全一致,只是在书信中表达得更加精炼。


透过这些澄清,读者可以感受到卫斯理的平衡:既不降低圣洁标准,认为人注定终身作罪的奴仆;也不拔高到不切实际,忽视人的有限和软弱。他笔下的“完全”是一种由爱所支配的完满人生——爱成为信徒一切心思意念和行动的源头与原则。


  • · 在日记与见证中的记录:卫斯理非常注重经验,他的日记中多次记录和评论了追求完全成圣的实例。例如,1764年8月他记载与一位名叫简·库珀(Jane Cooper)的姐妹谈话,她坚定见证圣灵已洁净她的心,使她充满神的爱。卫斯理观察她身上确有极大的谦卑与平安的果子。他还提到其他一些同工(如约翰·弗莱彻)对此教义的见证和教导。约翰·弗莱彻(John Fletcher)在卫斯理晚年担当卫理公会护教学者,他写了《防备反律法主义的最后检查》(Last Check to Antinomianism)等著作,极力捍卫完全成圣的教义,称之为“爱的洗礼”。卫斯理在1770年代的书信中,常引用弗莱彻等人的见证以鼓励疑惑者。他自己也在某些年会会议的会议记录中写下许多人见证“Love has expelled all sin”(爱已把一切罪恶驱逐)这样的话语。


当然,他也警惕地记录了一些偏差和滥用:例如1762年伦敦班团中出现过几位自称“完全成圣”却变得属灵骄傲、轻视教会次序的人,引发了小小的混乱。卫斯理迅速予以纠正,强调真正完全的人当显出更深的谦卑和顺服。他在《论怀疑的灵》(1763年)一文中写道:“若有人自夸‘我已经不再需要这些恩典管道了’,他就离真实的圣洁最远。”他坚持凡经历了更丰盛恩典的人应当更多使用祷告、圣餐等途径来保守自己​。这些记载体现了卫斯理对这一教义既热心又谨慎的态度:热心于推动信徒进入更大恩典的复兴,谨慎于防范任何因误解教义而起的偏激行为。


总之,约翰·卫斯理透过讲坛信息、书信交流和牧养实践,全方位地诠释并护卫了“完全的爱”这一教义。他始终以圣经为根据、以爱为核心,将其描绘为“在今生借着恩典可蒙赐予的最丰盛救恩”。正因他的不懈教导,这一理念深深烙印在卫理宗传统之中,成为后来众多神学家继续研究和发展的主题。


下一周我们将继续探讨历代卫理宗神学家,肯尼斯·柯林斯(Kenneth J. Collins),阿尔伯特·奥特勒(Albert C. Outler),蓝迪·马多克斯(Randy L. Maddox)等研究者对“完全的爱”的阐释,以及18,19世纪历史对此教义的回应。期盼届时与大家一起学习!


结束祷告:


全然圣洁、满有慈爱的天父,我们感谢祢借着主耶稣基督,向我们显明完全的爱,使我们不但得蒙赦免,更被召唤在爱中成全。主啊,我们承认自己的软弱,常常满足于得救的确据,却忽略了成圣的呼召;但今天祢藉着真道提醒我们,祢的命令不是难守的,祢的恩典总是够用的,祢的爱要在我们心里得以完全。求祢赐我们坚定的心志,渴慕圣洁、乐意顺服,使我们昼夜爱祢、爱人,活出被爱充满、无瑕疵的生命,成为祢恩典的见证。愿我们的一生不只为得救而活,更为荣耀祢而活,直到完全像祢,在荣耀中见祢的面。奉主耶稣基督得胜之名祷告,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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