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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周:救恩论:普世救恩与预设恩典

救恩论:普世救恩与预设恩典 (4-1)

第十二周:救恩论:普世救恩与预设恩典

引言


卫理宗(Methodism)是18世纪由约翰·卫斯理(John Wesley)所开创的基督教复兴运动的神学论,其神学核心特别强调神恩典在救恩中的主导作用和普世向所有人的拯救呼召。这一救恩论在当代仍具重要意义:它不仅在学术上体现了亚米念主义(Arminianism)与加尔文主义(Calvinism)两大传统的对话与张力,更在信仰实践上影响着信徒对宣教、圣洁生活和社会责任的理解。


卫斯理的救恩神学以“普世救恩”(Universal Salvation)和“预设恩典”(Prevenient Grace)为重要支柱,前者宣称神愿意拯救所有人、基督的救赎之工向全人类开放;后者则指明在罪人回应福音以前,神的恩典已主动临到并预备人心​。通过深入探讨这两大观念,我们将更清晰地看到卫理宗如何在强调神的主权恩典的同时维护人的回应自由,以及这套教义对教会牧养与信徒生活的深远影响。


然而,历史上对于卫理宗救恩论曾存在诸多误解。加尔文宗的神学家常指责卫斯理过分高举人的自由意志、忽视神的主权,甚至将其与古老的伯拉纠主义(Pelagianism, 又作白拉奇主义)混为一谈​。伯拉纠派否认原罪与人性全然堕落,主张人可不靠特别恩典自行行善得救,这与卫斯理的立场有本质区别。事实上,卫斯理强烈反对伯拉纠主义,他强调人类因原罪“完全‘死在过犯中’”而无法自救,唯有神主动赐下恩典,人才能得着一线生机​。因此,深入研究卫理宗的“普世救恩”与“预设恩典”,有助于澄清误区,彰显卫斯理神学既看重神的主权恩典又尊重人自由响应的平衡。


本文将综合圣经教导、约翰·卫斯理本人的观点和当代卫理宗神学研究成果,从学术与信仰两个层面,对上述主题进行探讨。


在结构上,文章将首先阐明“普世救恩”的含义、圣经依据及其在卫理宗神学中的地位,并与其它传统的救恩观作比较;然后讨论“预设恩典”的定义、圣经依据及其在救恩过程中的作用,并与加尔文主义的“不可抗拒的恩典”作一对比;随后考察这两大观念在卫理宗体系中的互动关系及对信徒的实际影响;最后总结属灵教训并提出反思应用的问题,期望读者不仅增进理论认识,更在信仰实践中体会神恩浩大、普世临到的奇妙。


普世救恩(Universal Salvation)


定义与圣经依据


“普世救恩”在卫理宗神学中指神为全人类预备的救赎恩典,即救恩的范围是普遍的、无一人被排除在外。约翰·卫斯理坚持认为,神的旨意是“愿意万人得救,不愿有一人沉沦”(提摩太前书 2:4;彼得后书 3:9),基督在十字架上为每一个人舍命,成就了普世有效的赎罪祭。这种“普世性”并不意味着所有人自动得救,而是强调每个人都有机会因信福音而得救——救恩的要约是向全人类发布的。


圣经多处经文支持这一观点:“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约翰福音 3:16);“耶稣基督…为人人尝了死味”(希伯来书 2:9);“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约翰一书 2:2)。这些经文表明,神的爱与基督的救恩临及普世,救恩的可能性向每一个人打开​。卫斯理在其讲道和著作中屡次强调这一真理。他相信神的恩典“普世可及”,没有任何族群、个人是神救恩之爱所不顾及的对象​;神广施恩典、邀请“万民”得享生命之粮,任何人若愿意都可以回应这救恩的呼召。


在阐明普世救恩时,澄清其含义非常重要。卫理宗所说的“普世”,乃指救恩在客观上为所有人预备、主观上向所有人宣示,但并非所有人最终必然得救。换言之,神透过基督完成了足以拯救每一个人的救赎工程,但人是否得救取决于其是否接受这恩典的邀请。卫斯理坚决反对那种“不需人回应、所有人最终都得救”的普救论(Universalism,或称“万有复原论”),认为那不符合圣经对悖逆之人终将受审判的警告(马太福音25:46)。因此,普世救恩的要义不在于“人人必然得救”,而在于“人人皆可得救”(All can be saved)。早期循道卫理运动常用一句话来总结他们的救恩观:


“人人都需要得救,

人人都可以得救,

人人都可以确知自己得救,

人人都可以得救到完全。”


这一宣言中的前两句便直接申明了普世救恩:所有人都有堕落需要救赎,神也为所有人提供了救恩的出路。后两句则延伸出救恩的主观确据和彻底成圣,体现了卫理宗救恩论的全貌。

圣经为普世救恩提供了坚实根基。


旧约中,神拣选以色列是为万国万民带来祝福(创世记12:3),先知书也多次预言万民将因弥赛亚之光归向耶和华(以赛亚书49:6,60:3)。


新约里,主耶稣差遣门徒“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马可福音 16:15),显示救恩不再局限于某族群而要临到普世。使徒保罗宣告“神已经吩咐各处的人都要悔改”(使徒行传 17:30),又指出基督“舍自己作万人的赎价”(提摩太前书 2:6)。启示录的异象更描绘出“各国各族各民各方”得赎之人在宝座前敬拜羔羊的盛景(启示录 7:9),彰显最终得救群体的普世广泛性。


所有这些启示共同指向一个事实:神拯救的旨意是面向全人类的,“他是万人的救主,更是信徒的救主”(提摩太前书 4:10)。


卫理宗神学牢牢建立在这些圣经真理之上,坚信没有任何人生来被神遗弃或注定不得救;相反,每个人此生都有蒙恩得救的机会,因为神已经在基督里为我们成就了救恩,并通过圣灵不断向世人施予恩典,引导他们归向真理​。


普世救恩在卫理宗神学中的地位与作用


普世救恩作为卫理宗的核心信条之一,深刻影响着卫理宗的整个神学架构和信仰实践。在卫斯理看来,神之所以要普世施行救恩,乃是出于祂无限的慈爱与公义。“我信神爱无限,我信神恩浩瀚!”正是卫斯理对神属性的由衷告白​。因为神“既然爱世上属自己的人,就爱他们到底”(约翰福音 13:1),祂绝不偏待人,不愿看见任何一人沉沦灭亡​。这种对神慈爱、公义的确信,使卫斯理无法接受任何形式的宿命论或双重预定论。他认为,如果神预定只有一部分人能得救、其余的人无论如何努力信靠都注定灭亡,那将有违神公义圣洁的品格,也与圣经所启示“神就是爱”(约翰一书 4:8)的真理相矛盾​。因此,普世救恩教义在卫理宗神学中起到定海神针的作用:保障了救恩观的开放性与公正性,即救恩之门对所有人洞开,神在施恩方面绝无偏心或独断专行。


首先,普世救恩确立了救恩的开放性。对于每一个听闻福音的人,卫理宗相信那是真实而认真的邀请——神真诚地希望他悔改归正、得享永生。在卫斯理时代,神的普世之爱促使他不遗余力地向各色人等传扬福音。卫斯理famously(著名地)说过:“世界就是我的牧区”(“The world is my parish.”),不论在矿工、囚犯、孤儿寡妇还是贵族学者面前,他都宣讲同样的救恩信息,因为他深信 “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罗马书 10:13)——没有任何人被排除在这应许之外。正因如此,卫理宗的发展自18世纪起便具有强烈的布道复兴特质,从英国的田野、矿区直到北美、亚洲和非洲,宣教士们将福音带到当时人迹罕至之地​。普世救恩的信念支撑他们面对任何族群都满怀盼望:无论是文化先进或落后的民族、道德高尚抑或败坏的个人,都在神恩典触及的范围之内,都有可能回应福音、经历生命更新。这种对所有灵魂的盼望,正是源于相信神已为每人预备了救恩的道路。


其次,普世救恩凸显了救恩的公正性。如果救恩不具有普世性,而是仅为某些被预定的人预留,那么那些“缺席的人”将无从避免去面临永刑,却从未有真正机会得救——这在卫理宗看来与神的公正相悖。卫斯理曾批评严格的加尔文主义预定论,认为它把神描述成任意定人生死、在创造之初就注定部分人永远灭亡的暴君,这等同于“使魔鬼的作为显得还仁慈些”。这种激烈的话语表明卫斯理对限定救恩观的道德困境深感忧虑。相反,普世救恩教义确保了神在提供救恩机会方面对全人类一视同仁。正如圣经所言:“神是不偏待人的”(使徒行传 10:34)。每个人最终的永恒归宿,取决于他如何响应神普遍发出的救恩呼唤,而非出生时就被暗定的命运。这一观念维护了神审判的公义性:得救的人无不因为抓住了神白白赐下的机会,而沉沦的人也不是因为神不愿拯救他们,而是因为他们自己“不领受爱真理的心,使他们得救”(帖撒罗尼迦后书 2:10)。可见,普世救恩彰显出神的爱与义——爱在于神愿意拯救所有罪人,义在于神的审判基于人对这白白恩典的接受或抗拒。


最后,普世救恩也为卫理宗其他教义提供了宏观背景。因为相信神拯救的旨意普及万民,卫理宗特别强调人的自由响应和与神同工的重要性(这将在后文“预设恩典”部分详细讨论)。同时,普世救恩观激发了卫理宗对于圣洁生活和成圣之路的热忱:既然救恩向所有人开放,神邀请每一个得救者不仅罪得赦免,更要进入圣洁完全的生命。因此卫斯理提出了著名的救恩次序(Ordo Salutis):从预设恩典开始,引导人回应呼召、重生、悔改、因信称义、经历重生、之后在成圣之路上不断长进,最终达致在爱中完全(完全成圣)。这一救恩次序表明,神对世人的救恩计划不但包括初步的得救,更包括普世性的圣洁呼召——祂期望所有回应救恩的人都能被塑造成基督的形象,在爱中完全。这种对普世成圣的展望,与普世救恩的博大胸襟一脉相承:神的恩典要临到每个人,并在每个相信的人身上成就彻底的更新和荣耀。


综上所述,普世救恩在卫理宗神学中具有根本地位,不仅定义了神救赎计划的广度,也影响着救恩过程的深度。它确保我们所传扬的福音对任何听见的人都是有效并适切的呼召,反映出神那长阔高深、遍及万有的爱。“三一真神的神圣恩典和慈爱,寻找拯救所有失丧的人”​是卫理宗救恩论的起点和核心。


与其他基督教救恩观的对比


卫理宗高举普世救恩的立场,在基督教神学光谱中属于亚米念主义传统,与加尔文主义的某些教义形成鲜明对比。在17世纪荷兰神学家雅各·亚米念(Jacobus Arminius)之后,新教神学中逐渐形成了两种不同的救恩观:


加尔文主义强调神救恩计划的特殊性与主权性的五要点(通常以“TULIP”概括),其中有关救恩范围的教义是“有限的救赎”(Limited Atonement),意指基督的救赎(虽足够覆盖全人类的罪)只有效于神预选的 elect(选民),并非所有人;


亚米念主义则主张“无限的救赎”或称“普遍代赎”,即基督的救恩具有普世性,凡信者都可得救,信与不信的差别不在于神只为某些人预备救恩,而在于人对救恩的接受与否​。


约翰·卫斯理的神学立场显然属于后者:他决不接受“有限救赎”之说,而坚定拥护基督为全人类而死的真理。在Free Grace等讲道中,卫斯理猛烈抨击了严格预定论对神圣爱形象的扭曲。他质问道,如果基督并未为所有人死,那么我们如何理解圣经宣告的“他为人人尝了死味”(希伯来书 2:9)?如果神早已决定不让一部分人为罪得赎,那么那些经文中神向万人发出的恳切呼唤岂不是成了空话和虚假的表示吗?卫斯理据此认为,加尔文主义的有限救赎和无条件预定论在逻辑上导致了一个“不可接受的结论”:神其实不爱世上所有的人,基督的宝血也非为一切人流。这与他在圣经中所认识的神大相径庭,因此卫斯理选择站在普世救恩的立场,为神的普爱和基督的普救做见证。


具体来说,在普世救恩教义上,卫理宗与加尔文主义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对比:


· 救恩计划的范围:卫理宗主张神的救恩计划涵盖全人类,“因为神差他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约翰福音 3:17)。任何愿意接受基督的人都在救恩计划之中,没有预先被排斥的对象。相反,加尔文主义的古典立场认为神从创世之前在基督里拣选了一批人作为蒙恩得救的对象(以弗所书1:4-5),基督的救赎也只为这些“选民”而有充分效力。非选民因其不在预定救恩的范围内,终其一生也不会真正回应福音​。这种观点被称为“特别救赎”或“限定的赎罪”,强调救恩的特定性和特殊恩典。两相对比,卫理宗的普世救恩更突出神救恩呼召的开放和普惠。


· 基督救赎的功效:加尔文主义者担心,若宣称基督为所有人而死,却并非所有人实际得救,是否暗示基督的死有“落空”之处或神的计划有挫败的可能。为维护神救恩工作的绝对成功性,他们宁可限定基督的代赎对象,以确保凡基督所赎买的人必然得救,不致“浪费”宝血。亚米念派(包括卫理宗)则回应说,基督的死在客观上为全人类提供了充足的救恩,其价值无限且功效足以救赎一切罪人;但神赋予人的自由使救恩在主观上需要人的信心来成全。因此,基督的救赎之工固然充足地为万人而成(sufficient for all),却只在那些愿意相信的人身上有效地成就(efficient for believers)。这种区别确保了基督救恩的普遍提供与最终得救人数有限之间的平衡:救恩之“供应”无限,救恩之“应用”有限——有限的不是基督救恩本身的能力,而是人接受恩典的人数。正如约翰一书 2:2 表明基督的挽回祭之普世性,约翰福音 3:16则表明只有“信他的”才能实际脱离沉沦。卫斯理强调,任何人若最终丧失救恩,问题不在基督没有为其预备恩典,而在于该人“将神的恩典当作虚浮”(参犹大书),故意拒绝了神白白的礼物。


· 神旨意与人回应的关系:在普世救恩框架下,卫理宗相信神愿意所有人得救(这被称为神的普世救恩旨意,或“预许的旨意”),但神在创造人时赋予的自由意志意味着祂并不强制所有人得救。神渴望与人建立爱的新关系,而真正的爱必须在自由中回应才能成立。因此神选择了透过预设恩典来吸引、感动世人,而不是透过无条件的内在更新来单方面改变一些人。


在加尔文主义观点中,神也有普世的慈爱,例如普遍恩典(common grace)维系着堕落世界的次序,但涉及救恩的旨意则区分为隐藏的拣选旨意:神并未计划拯救所有人,而是出于祂至高无上的主权只拣选了一部分罪人施以特定恩典使其必然得救。对于非选民,神公义地允许他们在自己的罪中灭亡。这一观点强调了救恩完全是神单方面决定的恩典行为,人的结局取决于神的奥秘旨意。


卫理宗则质疑这种观点对神爱的理解,并提出:如果神实际上不愿意某些人得救,那么向他们传福音岂不成了一种无效乃至残忍的行为?卫斯理更赞同这样的图景:神确实爱每一个人、愿意每一个人得救,但祂在主权之下赋予人选择的余地,因此祂的普救旨意(愿万人得救)并不会自动转化为所有人都得救的结果——神的爱可以被人拒绝,这是爱的风险,也是神对人自由的尊重。这种看法同时维护了神救恩呼召的真实性和人拒绝恩典时应承担的责任。


通过上述对比可以看出,卫理宗与加尔文主义在救恩论上的歧异,集中于救恩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神人合作的可能性这两个核心问题上。


卫理宗选择站在圣经启示的一个侧面——神普世之爱与人的责任——来构建其神学;加尔文主义则强调圣经启示的另一个侧面——神拣选的主权与恩典的有效性。


需要指出的是,卫理宗并不否认神的主权;相反,卫斯理认为,正是神在主权中决定向全人类施恩,才使得普世救恩成为可能​。他也不否认人的败坏无力;但他相信神已为人人预备一份先行的恩典,使其能够抓住救恩。在卫理宗神学中,神的主权和人的自由并非对立,而是通过普世救恩和预设恩典这“双生”教义奇妙地结合在一起:神以普世的方式施行恩典,人在恩典扶持下自由回应,从而成就救恩之工。正如有学者指出的,加尔文主义和卫理宗不过是“从不同角度出发”诠释救恩之奥,两者的初衷皆是维护救恩出于神恩、不凭人功,只是前者更强调恩典的不可抗拒性,后者更强调恩典的普遍临在与可被拒绝性​。通过理解这一点,我们可以超越成见,更公允地看待卫理宗的救恩论:它既非把人置于神之上,亦非将神描绘成专制暴君,而是试图在神主动的普世之恩与人受造的回应之责之间取得圣经所启示的平衡


概而言之,普世救恩昭示“神爱世人,主愿万人得救”,为卫理宗救恩论奠定了爱的基础和盼望的广度;而这一教义要真正发挥作用,还必须与“预设恩典”携手并行,共同展现神恩在人心动工的奇迹。


下周我们将转向讨论预设恩典,这一道理如何解释神恩典在个人得救历程中的主动引导,并进一步阐明其与普世救恩的内在关联,期待继续与大家一起学习!


结束祷告


亲爱的天父,感谢祢赐下普世救恩,使万人都有得救的机会。祢的恩典先行预备,引导我们回应祢的呼召,进入基督里的新生命。求祢坚固我们的信心,使我们持守真道,并勇于传扬福音,让更多人认识祢的爱与救赎。奉主耶稣基督的名祈求,阿们!

澳洲基督教华人卫理公会真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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